本帖最后由 911 于 2014-9-2 07:38 编辑
[ 2014-09-01 15:17 ]
访谈嘉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新闻发言人 黄毅
[主持人]:这个窗口确实非常好,能够让我们了解外面的世界到底有什么样新的技术,也能把我们的成果展示出去。希望相关企业和相关学者专家能够积极参与进来,为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我们再说一个比较近的事情,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这对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领域来说更是一件大事,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跟之前相比有哪些亮点?存在着什么样的变化?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黄毅]: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改动的比较多,我看了看,修改之处大概有67处。但是比较重要、比较关键的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进一步确立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在总则里面,写进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写进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对于提升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站在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个高度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二,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20多条都是针对企业来说的。比如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另外,对企业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标准也提高了。原来规定是具备300人以上可以设立安全监管机构,现在降到100人,100人以上都要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另外,高危企业必须要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这样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法律上予以规定,同时企业必须要用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些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还有就是鼓励企业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用保险机制,建立安保互动。这些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如何落实,新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014-09-01 15:24 ]
详见:http://www.news.cn/talking/20140901a/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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