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一般性安全知识 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预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从而达到促进生产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目的。 事故--它是违背人的意志而发生的一种失去控制的意外事件。但必须明白,意外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每次意外的发生必然会有其它的原因。不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就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而更多的情况下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共同引发。 1.造成意外的不安全行为有: (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 造成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失效; (3) 使用不安全的设备、设施和机具、工具; (4) 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5)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6) 物体存放不当; (7) 攀、坐不安全位置,行走不安全通道; , . (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 (9)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所中,忽视其使用; ’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2.通常导致意外的不安全状态有: (1) 材料、设备、器具等堆放得不安全; (2) 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缺乏或有缺陷; (3) 设备、工具及附件中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符合安全要求; (4) 机械强度、绝缘强度不够,起重绳索不符合安全要求; (5) 机具设备维修、保养、调整不当,在非正常状态下带“病”运转或机具 超负荷运转; (6) 现场环境不良,光线不足、照度不够,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 场地杂乱,通道不畅等; (7) 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 (8) 交通线路配置不合理,施工工序配置不安全; (9) 不恰当的交叉作业: (10)现场安全管理不善。 3.意外是可以防止的,但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 (1) 工程技术对策,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实现生产工艺,机 械设备等生产条件的本质化安全: . (2) 教育对策,利用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知识和技术。 (3) 强制(管理)对策,借助于规章制度、法规等必要的行政,经济及至法 律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