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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布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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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9号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已经2014年9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4年9月29日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发表于 2014-10-2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最重要
发表于 2014-10-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实到实处才最重要
发表于 2014-10-2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五条做到一条就不会出事。
发表于 2014-10-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
发表于 2014-10-2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9号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已经2014年9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4年9月29日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发表于 2014-11-2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已经2014年9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4年9月29日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发表于 2014-12-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新修改的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2-5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Daisy清清 发表于 2014-12-3 16:41
这个是新修改的吗?


是最新的
发表于 2014-12-2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已经2014年9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4年9月29日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发表于 2015-7-15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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