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目 录
序 言
一、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
(二)建设一支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队伍
(三)建设一支复合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
(四)建设一支实用型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建设一支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推进工程
(二)人才开发法制机制创新工程
(三)大规模人才教育培训工程
(四)人才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体系建设工程
(五)人才培养培训基础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深化改革,优化环境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四)健全制度,夯实基础
(五)强化检查,严格考核
序 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人才队伍,促进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生产人才是安全发展第一资源,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重要保障。适应新的要求,关键是要加强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管理和提高素质保安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人才是指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企业管理、应急救援、理论研究、政策法规、科技教育、职业健康和专业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是安全生产领域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本规划所指安全生产人才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主要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廉洁自律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主要指在安全生产科技、教育、管理,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主要指在安全生产方面研究思考深入、组织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专业技术精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主要指特种作业人员中取得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以及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岗位上精通专业技能、善于组织管理、能够破解难题、甘于无私奉献的专职管理、技术和作业人员。
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主要指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培训、宣传教育等专业服务机构中职业素质优良、专业技术精湛、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安全生产人才工作,通过实施“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战略,安全生产人才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人才总量初具规模。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人才总量419万人。其中,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7.2万人,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411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286.2万人,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117.4万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8.2万人。
--文化素质较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86%受过高等教育,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100%、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32%、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19%、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95%受过高等教育。全国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含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的达16.2万人。
--建立了一批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设置安全工程本科专业的高校有127所,有博士授予权的20所,硕士授予权的46所,在校生3万余人;12所原煤炭高校煤矿主体专业在校生约10.9万人;建立了一至四级安全培训机构3661家,拥有专职教师2万多人,近三年平均每年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360万人次。
安全生产人才在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重要贡献。与2005年相比,2010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0.9%和39.7%,其中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5.8%和52.3%。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与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安全生产人才总量不足,仅占全国人才资源总量的3.6%,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人才紧缺矛盾突出;安全生产人才在布局、学历、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等结构方面不尽合理,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监管队伍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的人才仅占14.2%,高危行业企业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仅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的2.5%;人才培养、使用和成长机制不健全,供需矛盾突出,人才培养与安全生产实际需求脱节现象较为普遍;安全生产工作岗位吸引力不强,人才流失比较严重,安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比例不足20%;安全生产人才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政策亟需健全。
未来10年,是我国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煤矿、非煤矿山、重化工业等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将不断提升,生产装置更具复杂性和危险性,安全生产将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政治合格、专业素质过硬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一大批既有深厚专业背景又具备先进安全理念和管理能力的优秀技术与管理复合型安全生产人才。2010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安全生产人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谐社会构建,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提高,为安全生产人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安全技术装备产业和专业服务带来广阔市场空间,为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条件。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开创安全生产人才事业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以为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服务为出发点,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培训改革、优化成长环境为着力点,促进安全生产人才可持续发展,推动“人才强安”战略深入实施,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服务安全发展。把实现安全发展作为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确定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和重点,用安全发展成果检验人才工作成效。
突出用好人才。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服务体系,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使人才创新智慧竞相迸发。
创新体制机制。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的根本动力,坚决破除约束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完善人才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构建与安全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展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效能与创造活力。
注重高端引领。以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主要障碍和重大安全生产难题为突破口,加大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集聚创新人才、造就领军人才、打造高端人才队伍,带动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规划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的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统筹开发不同区域和行业人才资源,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服务人才五支队伍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人才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与我国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形成育才、引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支撑。
--安全生产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安全生产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60万人,比2010年增长1倍以上,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安全生产人才素质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人才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50%;注册安全工程师(含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占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服务人才比例分别达到20%和80%以上;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安全生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人才比例达到50%以上;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4:5;技师、高级技师占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25%以上;区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人才分布基本合理。
--安全生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人才工作机制趋于完善,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逐步形成,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
安全生产人才发展规划表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1
安全生产人才总量
万人
419
670
860
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
万人
7.2
8.0
8.7
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
人
411
440
470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
万人
286.2
380
430
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
万人
117.4
270
405
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
万人
8.2
12
16
2
获得
执业
资格
人数
注册安全工程师
(含安全评价师)
万人
16.2
25
35
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含安全主任)
万人
37
50
70
3
受过高等教育安全生产人才所占比例
%
30.4
40
50
4
中、高级职称安全生产人才所占比例
%
19.9
30
50
5
技师、高级技师安全生产人才所占比例
%
1.73
4.3
7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和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干部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达到8.7万人,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研究制定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人员配备比例,指导推动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重视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人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加强工作业绩考核。探索建立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分工定期轮换和干部定期轮岗。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法能力和执行能力。
(二)建设一支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队伍。
适应安全生产事业发展需要,以提高安全生产创新能力和促进科技进步为核心,以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高层次安全生产科技人才队伍。到2020年,通过培养和引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系统包括两院院士等在内的国家级专家达到70人;通过项目带动、产学研用结合、国际合作交流,在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科技研发、成果推广、工程实践等方面,培养造就100名安全生产首席专家、1000名安全生产拔尖人才、10000名安全生产中青年专家。
实施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推进工程,建立学校培养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加大高水平安全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依托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和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建设一批创新型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基地。重视国家级专家培养,做好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央直接掌握和联系的高级专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等国家级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首席专家、安全生产拔尖人才、安全生产中青年专家选拔制度,进一步完善充实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库。
(三)建设一支复合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
围绕基本解决工矿商贸企业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才匮乏及能力不足的问题,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核心,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组织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专业技术精的复合型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到2020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总量达到430万人,其中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的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高危行业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含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占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中央企业达到50%以上。
进一步落实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鼓励高等院校逐年扩大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人才招生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实施大规模人才教育培训和人才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体系建设工程,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考核,每年培训不少于100万人,确保全部持证上岗。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使用规定。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职业资格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地位和待遇,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开展企业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建设一支实用型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队伍。
根据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需要,以提升安全意识和实用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实践经验丰富、实际操作技能高强的实用型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20年,特种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05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100万人左右。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与安全培训机构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强职业院校和安全培训机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培训与交流,拓宽高技能人才交流渠道。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定期开展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应急救援技术比武活动。
(五)建设一支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
适应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需要,以提升职业素质和专业服务水平为核心,以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素质优良、专业技术精湛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到2020年,安全评价、技术支持、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等机构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比2010年翻一番;注册安全工程师(含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规模达到105万人,比2010年增长1倍以上。
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原则,依法培育和发展专业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壮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制定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加强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准入纳入安全生产许可和专业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安全评价师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归并工作,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人才队伍。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科技领军人才推进工程。
建设事故诊断与预防、应急决策与指挥、事故查处与验证、标准制定与监察的技术支撑平台,非煤矿山、职业危害、危险化学品和公共安全等国家级大型工程模拟实验基地以及国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中心,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典型关键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重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强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建设,加快培养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突出培养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推进校企合作办学,依托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在煤矿瓦斯治理、尾矿库监测、危险化学品危害防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防治、应急救援等方面,建设一批安全生产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每年选拔500名优秀中青年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培养。积极开展中日、中美、中澳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宽新的国际交流渠道,大力培养引进海外高水平安全生产科技英才。
(二)人才开发法制机制创新工程。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培训、吸引使用、配备管理等要求。坚持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业社团组织作用,强化对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措施,转换用人机制,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完善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工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人才自学互学、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管理的具体办法。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专业服务机构之间合理流动。建立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增强荣誉感。
(三)大规模人才教育培训工程。
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全员培训、突出重点的原则,大规模开展对各级各类安全生产人才的教育培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抓好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资格和业务培训,以及中央管理的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每年有计划地选派100名以上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等“一校四院”和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校学习培训,组织100名干部赴境外培训,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和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基层挂职锻炼,每5年至少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轮训一遍。指导有关培训机构实施对培训教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省级以下(不含省级)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本地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依法做好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四)人才网络教育培训与考核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研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开发网络课堂、手机课堂、视频课堂,充分利用视频系统、互联网络系统,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实现人才培养培训生活化、网络化、常态化。落实教考分离要求,健全集中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标准、办法和程序,探索实行执法资格、安全资格、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年检制度。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工作。依托中央企业建立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认证中心和30个考试认证分中心,配备人员,履行相关责任,逐步形成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认证体系。建立健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题库,开发相应配套软件,实现题库资源共享共用。
(五)人才培养培训基础建设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和企业投入,建立2个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综合实训基地和1个应急救援培训基地;依托中央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分行业建立30个师资水平一流、实训场地完备、教学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基地,10个现场模拟训练基地和25个警示教育基地。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规范培训内容和方式,完善教材管理、开发和使用机制,组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按照看得懂、用得上、记得住的原则,编制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开发一批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读本,研制一批动画动漫、影视、音像等多媒体教材,逐步形成以文字、音像、多媒体软件为载体,质量高、实用性强的立体化教材体系;定期开展优秀课件、教材评选活动。完善教师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教师培养和实践锻炼,对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每3年至少轮训一遍;选聘500名素质较高、专业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构建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库;建立健全省级师资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健全党组(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党政“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党组(党委)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和联系安全生产专家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人才工作的领导,逐步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人才工作格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和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确保人才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化改革,优化环境。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教育培训工作改革,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鼓励基层特别是用人单位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把具有普遍意义、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措施,提炼上升为政策,以政策突破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人才发展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举措,以及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推广人才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鲜经验、有效做法和典型成效,定期开展“优秀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能手”、“优秀安全培训师”等评选活动,发现和树立不同领域、行业、层次的优秀人才典型,用生动鲜活的事例教育、引导、激励各类人才比学赶超,指导推动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三)完善政策,加大投入。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多渠道增加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投入。在国家投入为主的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和国家安全生产重大专项中,安排1%-1.5%的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高端人才培养。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同级财政支持,加大对安全生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人才培养的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从工伤保险费用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培训。探索建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人才投入制度,规定不同类型企业用于人才培养经费的最低比例,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培养投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发展基金,促进继续教育和培训。
(四)健全制度,夯实基础。
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安全生产人才管理体制,鼓励用人单位在住房、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提高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用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激励性手段吸引留住国内外优秀安全生产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安全生产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评先表彰和科技成果奖励等制度,设立国家安全生产专项奖,奖励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专项奖,奖励安全生产领域有突出贡献和卓越才能的人才。加强安全生产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人才理论研究。完善安全生产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人才统计制度,加强人才的统计、预测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加快安全生产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人才信息数据库,提高人才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检查,严格考核。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人才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符合安全发展要求的人才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人才发展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对重点工程要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要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发展监测评估制度,定期对直属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人才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人才制度创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在2015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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