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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煤监局约谈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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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0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审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发现,北京中矿基业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做出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对报告没有校核,错别字很多;二是报告叙述内容与矿井实际多处不符;三是对有关规定、标准掌握不清;四是评价内容不全,空话、套话多,无实际内容等。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吉林煤监局由科技装备处牵头,组织监察一处、监察二处和安全技术中心专家,对北京中矿基业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东北区域评价负责人及部分评价人员进行了约谈。吉林煤监察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孟繁里参加约谈并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煤矿安全评价人员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特别是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认真查找安全评价报告存在的各项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严格整改。强化法律责任意识,依法依规从事中介行为。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切不可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默许甚至指使、纵容技术人员出具虚假报告。如再发生此类问题,吉林煤监局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以诚信谋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希望安全评价人员提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红线意识,把评价工作当事业来做,为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发表于 2014-11-16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是该好好规范一下了。
发表于 2015-9-8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是该好好规范一下了。
发表于 2015-9-1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
发表于 2016-1-31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好好规范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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