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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全国煤矿连续19个半月未发生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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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11月15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好转,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数量和四项相对指标实现“三下降”,煤矿已连续十九个半月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创历史最好水平。面对这样的形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告诫总局机关和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瞬息万变,决不能因目前的良好形势而沾沾自喜、忘乎所以,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忧患意识,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担当。要常抓不懈,持续改进,抓住依法治国和新《安全生产法》发布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真抓实干、砥砺前行,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掀起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大事,也是强化依法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必须牢牢抓住有利时机,将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红线的战略举措,科学筹划、精心组织,进一步掀起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热潮,着力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是要强力推进“三级五个全覆盖”,形成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体现。在年底之前,一定在省市县三级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抄报组织部门全覆盖,落实“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目前看,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的进展慢于其他四个全覆盖,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落实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对所有煤矿进行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落实煤矿安全生产“1+4”工作法的具体实践,必须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决不能走形式、走过场。要坚持源头治本、实行一矿一组、一矿一策或一矿多策。要通过大排查真正把煤矿安全生产的底数摸清楚,为实现煤矿行业的安全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发表于 2014-11-26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11月26日1时31分,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与恒大煤业公司之间发生1.6级矿震,震源深度6.8KM,有明显震感。2时35分,恒大煤业公司5336综放工作面回风顺槽发生煤尘燃烧事故(经探查初步确认),事故造成区域作业的89人中24人死亡,52人受伤,13人已安全升井,52名受伤人员已全部送往医院,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于6时06分已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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