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以及综合利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其适用对象包括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和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我国的许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都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具体规定这一制度的是1986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这一制度的具体要求是: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正式施工前,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篇章,经审查批准后才能纳入建设计划和投入施工,否则,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资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情况、治理的效果、达到的标淮,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结4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环境保护部门自接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在1个月内予以批复或签署意见,逾期不批复或签署层见的,可视共上报方案已被确认,但特殊性质或特大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经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违反“三同时”制度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违反这一制度时,根据不同的事实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审查擅自施工的,除责令其停止施工,补办审批手续外,按规定还可处以罚款;如果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还可以并处罚款;如果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强行投入生产或使用,要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又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以罚款。
*清净下水
第一种解释:平时地面水没有毒,称为"清净下水",排到江河没有问题。但出事故的时候就不是净水了
第二种解释:未受污染或受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即石油化工行业称之为假定净水、清净下水或净下水的水。
第三种解释: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工业废水:生产过程中使用后排放的或产生的水,这种水无进一步利用的价值,但不包括未受污染或受轻微污染的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即石化行业称之为假定净水、清净下水或净下水的水。
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中
污水排放量中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但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
在《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中
假定净水:不经处理可以直接排放的废水。
定义均不明确,比较公认的说法是:间接冷却水、循环水排水等、或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废水。
*生化需氧量(BOD)
生化需氧量又称生化耗氧量,英文(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缩写BOD,恳表示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的一个综合指标,它说明水中有机物出于微生物的生化作用进行氧化分解,使之无机化或气体化时所消耗水中溶解氧的总数量,其单位以ppm成毫克/升表示。其值越高,说明水中有机污染物质越多,污染也就越严重。加以悬浮或溶解状态存在于生活污水和制糖、食品、造纸、纤维等工业废水中的碳氢化合物、蛋白质、油脂、木质素等均为有机污染物,可经好气菌的生物化学作用而分解,由于在分解过程中消耗氧气,故亦称需氧污染物质。若这类污染物质排人水体过多,将造成水中溶解氧缺乏,同时,有机物又通过水中厌氧菌的分解引起腐败现象,产生甲烷、硫化氢、硫醇和氨等恶具气体,使水体变质发臭。
污水中各种有机物得到完会氧化分解的时间,总共约需一百天,为了缩短检测时间,一般生化需氧量条以被检验的水样在20℃下,五天内的耗氧量为代表,称其为五日生化需氧量,简称BOD5,对生活污水来说,它约等于完全氧化分解耗氧量的70%。
一般清净河流的BOD5不超过2毫克/升,若高于10毫克/升,就会散发出恶臭味。工业、农业、水产用水等要求生化需氧量应小于5毫克/升,而生活饮用水应小于1毫克/升。
我国规定,在工厂排出口,废水的BOD;的最高容许浓度为60毫克/升,地面水的BOD不得超过4毫克/升。
*化学需氧量(COD)
化学需氧量又称化学耗氧量(chemicaloxygendemand),简称COD。是利用化学氧化剂(如高锰酸钾)将徘水中可氧化物质(如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氧化分解,然后根据残留的氮化剂的量计算出氧的消耗量,它和生化需养量(BOD)一样,是表示水质污染度的重要指标。COD的单位为ppm或毫克/升,其值越小,说明水质污染程度越轻。
COD的测定方法,不仅有高锰酸钾高温氧化法,也包括高锰酸钾低温氧化法(氧吸收量)和重铬酸钾氧化法。化学需氧量常由于氧化剂的种类、浓度及氧化条件等之不同,对氧化物质,特别是有机物质的氧化率也不相同。因此,在排水中存在有机物的情况下,除非是在间一条件下测定COD,否则不能进行对比。一般用高锰酸钾高温氧化法,其氧化率为50~60%,用重铬酸钾氧化法,其氧化率为80~90%。
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及河流状况不同,COD的排放标准均不一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试行标准》中规定,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小于100毫克/升,但造纸、制革及脱脂棉厂的排水应小于500毫克/升。日本水质标准规定,COD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小于160毫克/升(日平均为120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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