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快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起高效有序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在4日于湖北鄂州举行的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作上述表示。 孙华山说,与三年前相比,全国32个省级地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入展开。北京、吉林、湖北等9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统一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国53个地市级示范地区登记建档企业数量近42万家,系统中注册的企业数量近20万家。 据介绍,一些地区、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畏难情绪较重,工作推进不力,甚至毫无动作。有些地区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不扎实,企业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台账、组织开展培训、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制定相关制度办法等不完善,工作不到位,机制不健全。 孙华山表示,今后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就是要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调查摸底,登记建档,注册入网,落实每个企业对应的监管部门,根据企业规模、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等实际状况,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要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制定各类企业隐患排查的具体标准,一企一清单,使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围绕政府端、企业端、公众端三个主要方面,采取建立简洁实用、融合相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台;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实现由重结果向重过程的转变,鼓励引导各部门和企业把工作重心放在隐患排查治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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