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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生较大事故企业一年内禁接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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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0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9日8时许,北京清华附中一在建工地脚手架倒塌,目前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紧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北京“12·29”等5起坍塌事故情况,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要求,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对于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责令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陈政高还提出,发生死亡5人以上事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


发表于 2014-12-30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依法依规,不要一个人说了算,有些事情就是一个人拍板造成的事故。
发表于 2014-12-30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形成法规,就这么执行,安全事故就可以大幅减少,多少家庭就不会痛苦。
发表于 2015-1-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规不行,有令不止。
发表于 2015-1-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员随意瞎指挥
发表于 2015-2-4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员个人随口乱说吧,法律依据在哪?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结果官员却经常在事故后随口乱说。根据立法法,随意加重公民义务属违法行为。住建部领导不懂法?如果要实施,必须通过一定程序写入法规方可吧,希望大嘴巴官员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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