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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火灾危险性分析与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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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5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储存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一)受热、撞击、摩擦、明火易引起火灾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在钢瓶质量存在缺陷、使用年久耐压强度降低、安全附件失灵等情况下,极易引起钢瓶破裂事故。
  (三)易产生自燃现象
  (四)混存混放引发火灾或爆炸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一)化学危险品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按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物质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的,也是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二)物料的火灾危险性
  1、物料自身的火灾危险性
  化学危险品生产场所内几乎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都是化学性质比较活泼的气态、液态或固态,如烃类、硝化物等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反应中使用的催化剂、氧化反应的氧化剂和还原剂大多是极为不稳定的活泼性物质,这些物质都呈现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2、输送过程的火灾危险性
  化学危险品中的液态物料在管道中流动时能产生静电,若操作过程中物料流速过快或产生喷溅现象,易加速静电荷的产生。如果静电荷不能及时泄放掉,静电荷积累放电易引起静电类火灾或爆炸事故。
  由于设备零部件老化、气液的腐蚀或人为的误操作,易造成物料的跑、冒、滴、漏现象,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液体蒸气与空气形成可燃体系,在外界火源作用下可能导致火灾。
  (三)生产装置的火灾危险性
  生产场所的设备多且结构复杂。例如石油化工装置的塔式蒸馏塔,该设备的温度极难控制且点火源与可燃物料极易接触,一旦设备破裂,物料泄露或溢出,就会立即被点燃至灾;输送物料的各种管道容易发生破裂泄露和堵塞;换热设备易发生堵塞、泄露和传热效率下降,导致设备增压发生爆炸。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操作过程的火灾危险性
  1、对反应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超温、高压。大多数化工生产过程都需要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进行。一般情况下,温度升高,反应速率加快;对于放热反应,反应速度越快,单位时间放出的热量越多,随之温升越快,反应越剧烈,这时如不能及时控制温度,就会导致物料急剧汽化、沸溢以至发生副反应生成敏感性物质从而发生自燃或增压爆炸。同时在化学反应过程中,升压速度过快,压力控制过高,温度失去控制,加料过多,高压介质窜入低压容器等情况都可导致超压事故的发生,如果处置不当,会增大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可能性。
  2、反应物料易发生泄露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设备中的焊接处、接口、孔盖及管道的阀门、法兰和设备上易遭侵蚀的部位都时导致泄露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生产过程中,当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从这些部位泄露进入大气或空气进入设备时,若其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遇火源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尤其是在反应过程中的反应物质一般都有一定的温度,一旦发生泄露与空气接触就会满足燃烧、爆炸条件,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3、人为的误操作
  发生误操作所至的火灾很多,涉及到人、机器、反应等多个方面。例如,人对操作设备部件的不熟悉,导致误使用;操作中对温度、压力、投料速度、投料配比、投料顺序、物料纯度指标控制不当,出现差错;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都会增大火灾爆炸危险性,尤其是对发热量大的放热反应、爆炸性反应、反应中生成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或毒性物质的工艺操作方面,对人员的要求非常严格。
 楼主| 发表于 2010-5-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预防对策
  (一)建立化学危险场所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体系
  运用系统安全工程理论,建立安全评价体系,以便正确的评估和科学的预测化学危险生产、储存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以及火灾发生所造成的后果。同时通过安全评价,还能客观地反映出火灾爆炸发生的基本规律。
  (二)掌握化学危险场所的危险特性,严格把握化学危险场所的审批和验收关
  1、生产、经营和存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申请并领取《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严格规定生产和存储的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和数量。其次各类化学危险品必须分类分项储存于专用仓库、场地、储存室,并设有专人管理,化学性质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必须分间、分库存储,禁止混储,也不得超量存储。
  2、化学危险场所得选址、设计、施工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及化学危险品专业安全规范与技术标准得规定,从地形、气象因素上看,化学危险设施不应建立在居民稠密区、地震断裂带、易产生滑坡得地带、雷击区和大风地带,一般应布置在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及侧风向。
  3、储存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以及仓库之间应保持一定得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明确规定,由于甲类化学危险物品发生火灾爆炸得危险性大,甲类化学危险物品库房之间至少保持20m的防火间距,当仓库储量较少时,可减至12m。甲类化学危险物品仓库距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距离至少为50m。乙类危险物品库房距离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距离至少为30m,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距离至少为25m。库区围墙与区内建筑的距离至少为5m。
  4、化学危险场所的其它防火要求。化学危险场所的建筑结构必须根据存储物品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强弱程度选择恰当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屋顶应采用通风式,墙脚还可设通风洞。为避免阳光直射入库和因玻璃上的气泡疵点引起聚焦着火,库房最好采用毛玻璃或深色玻璃装修的高窗,窗下部离地面至少2m;地面应根据贮存物的性质而建构,遇水易燃烧的物品库房,应采用防水浸渍的○地面;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宜采用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当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超过100m 时,应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且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三)控制着火爆炸各要素
  就是要做到控制和消除明火、防止撞击、摩擦产生火花、防止电火花、雷击和静电放电和控制化学危险场所的温度与湿度,限制化学反应热和绝热压缩产生的能量等。
  (四)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化学危险品生产和储存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化学危险场所应根据生产和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的规模配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有消防水源、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设施。大型的危险场所应设有配备消防车的专职消防队。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且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和配置,确保完好无损。
发表于 2010-5-26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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