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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吊安全操作规程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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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随车吊工作前必须检查随车吊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

2 .随车吊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 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4.  随车吊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5.  随车吊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结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

6. 随车吊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7. 随车起重运输车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

8. 随车吊起重运输车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9. 随车吊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 工作完毕,随车吊吊钩和起重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并切断电源。塔吊、平板吊应停在轨道中间位置,并锁住夹轨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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