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2014年铁路安全情况公告》(简称《公告》)显示,2014年全国铁路未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发生较大事故6件,同比减少2件,下降25%。国家铁路未发生责任较大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232人,同比减少死亡104人,下降7.8%。总体看,“十二五”以来,铁路交通安全情况持续好转。 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1.2万公里,比上年增长8.7%,铁路路网密度达到116公里/万平方公里,增长8.9%。全年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23.57亿人次,铁路货物发送量完成38.12亿吨,总换算周转量完成39134.94亿吨公里。 就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情况,《公告》显示,全国高铁轨道检测,优良率达到99.99%,平均轨道质量指数(TQI)2.9,优于5.0的管理标准。 《公告》同时指出影响铁路安全的四大因素。一是水害防洪方面影响。全年因水害原因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上道,发生铁路交通较大事故3件,其中旅客列车脱轨事故1件。二是铁路沿线环境方面因素。全年因机动车抢越道口、行人非法上道和治安原因造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3件。行人非法上道仍是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机动车抢越铁路道口事故同比上升43.7%,机动车撞坏防护设施侵入铁路线路、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私搭乱建、燃气管道非法穿越铁路、上跨铁路的公路桥坠物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铁路运输安全。三是营业线施工方面因素。施工单位尤其是路外企业单位邻近营业线无计划擅自施工、施工人员和机具侵入限界、现场作业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干扰了行车安全。四是主要行车设备方面因素。机车车辆、线路接触网等故障时有发生,主要行车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养护维修、质检等环节需进一步加强。 就2015年铁路安全及监管重点工作,《公告》提出,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深化铁路行业“打非治违”行动、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积极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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