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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职业健康管理知识要点,人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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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职业危害是什么?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职业禁忌是什么?  
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是什么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4.谁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5.哪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6.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哪些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7.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3)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4)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8.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什么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9.简述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的内容。  
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10.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何种评价?评价报告要送什么单位备案?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1.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有什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12.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有什么要求?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13.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生产经营单位要提供什么相关资料?  
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14.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说明书有什么要求?  
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15.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在职业健康方面有什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16.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什么规定?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7.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什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哪些特殊人群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9.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什么许可?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20.简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职业健康监督方面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范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  
(7)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  
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22.我国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是哪几种?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矽肺和煤工尘肺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23.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  
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  
(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在煤矿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  
(2)机械制造:机械制造业首先是制造金属铸件,主要接触粉尘的工种包括配砂、混砂、成型以及铸件的打箱、清砂等。  
(3)冶炼: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烧结、选矿等,可产生大量的粉尘,冶炼工人广泛分布在钢铁冶炼和其它金属冶炼业中。  
(4)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制造业,石料的开采、加工、粉碎、过筛以及陶瓷中原料的混配、成型、烧炉、出炉和搪瓷工业。主要接触二氧化硅粉尘和硅酸盐粉尘。  
(5)筑路业:包括铁道、公路修建中的隧道开凿及铺路。  
(6)水电业:水利电力行业中的隧道开凿、地下电站建设。  
(7)其他:如石碑、石磨加工、制作等。  
24.棉纱口罩是否能起到防尘作用?  国家经贸委2000年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明确要求,“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因为,一般的棉纱口罩只能挡住部分粉尘,其阻尘原理是机械式过滤,也就是当粉尘冲撞到纱布时,经过一层层的阻隔,将一些大颗粒粉尘阻隔在沙布中;但是,对一些微细粉尘,尤其是小于5微米的粉尘,就会从纱布的网眼中穿过去,进入呼吸系统,而5微米以下粉尘能直接入肺泡,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最大,多戴几层也不会增强防护效果。因此,棉纱口罩无法起到防尘作用。  
25.尘肺病人有哪些临床表现?  
尘肺病人的临床表现主要有咳嗽、咯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此外一些病人可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  
早期尘肺病人咳嗽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进展,咳嗽可明显加重。特别是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或合并肺部感染者,咳嗽可非常严重。吸烟病人咳嗽较不吸烟者明显。  
尘肺病人即使在咳嗽很少的情况下,也会有咯痰。煤工尘肺病人痰多为黑色,其中可明显的看到有煤尘颗粒。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粘稠状或块状,常不易咳出。  
几乎每个尘肺病人或轻或重有胸痛,其中可能以矽肺和石棉肺病人更多见。胸痛的部位不固定,多为局限性;疼痛性质多不严重,一般为隐痛,胀痛、针刺样痛等。  
呼吸困难是和病情的严重程度相关的。肺部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并可累及心脏,发生肺源性心脏病。  
26.从事粉尘作业工作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些项目?  
粉尘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有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四种。不同的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有所不同,总的来说,除职业史、症状的询问以及内科常规检查外,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需要进行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的检查,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只需要拍摄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具体的检查项目和周期可以从我国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中查到。  27.尘肺病可以根治吗?尘肺病可以预防吗?  
尘肺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及根治办法。主要是综合治疗,即在用药治疗的同时积极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增强营养,生活规律化,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我国多年来研究的一些矽肺治疗药物,在临床试用中观察到可以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但确切疗效尚有待继续观察和评估。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只要措施得当,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28.有机溶剂作业如何选择个人防护用品?  
有机溶剂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为呼吸道和皮肤,因此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应重点考虑呼吸防护用品和皮肤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主要有过滤式(包括自吸过滤式的全面罩、半面罩和动力送风过滤式头罩或面罩)和隔绝式(包括供气式和携气式)。根据其接触的有机溶剂的种类、场所,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如在储槽或通风不良的室内作业场所,临时性从事有机溶剂作业时,或在有通风的室内作业场所从事有机溶剂作业,且每日作业时间在1小时以内时,可选择佩戴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在曾经装储有机溶剂或其混合物且仍存在危害的储槽作业时,或在未设置局部排风、全面通风装置,有机溶剂整齐发生源未被密闭的储槽内或通风不良的室内作业场所从事有机溶剂作业时,可选择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皮肤防护用品有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围裙、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29.从事有机溶剂作业的工人应进行哪些职业健康检查?  
应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以下几种:  
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  
上岗以后,按周期组织工人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接触不同的有机溶剂或接触相同的有机溶剂但工作场所有机溶剂浓度不同,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不同,一般是1年或2年,如苯作业场所空气中苯的浓度超标,劳动者应每年进行1次职业健康检查,如作业场所苯的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者每2年进行1次职业健康检查。  
在工人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有机溶剂作业岗位时,应进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当发生职业危害意外事故时,对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工人,应根据其可能接触的有毒物质对其及时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发表于 2015-5-13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的帖子啊
发表于 2015-5-13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1.职业危害是什么?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职业禁忌是什么?  
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是什么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4.谁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5.哪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6.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哪些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7.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3)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4)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8.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什么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9.简述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的内容。  
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10.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何种评价?评价报告要送什么单位备案?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1.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有什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12.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有什么要求?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13.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生产经营单位要提供什么相关资料?  
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14.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说明书有什么要求?  
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15.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在职业健康方面有什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16.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什么规定?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7.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什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哪些特殊人群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9.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什么许可?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20.简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职业健康监督方面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范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3)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  
(7)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2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  
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22.我国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是哪几种?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矽肺和煤工尘肺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23.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  
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  
(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在煤矿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  
(2)机械制造:机械制造业首先是制造金属铸件,主要接触粉尘的工种包括配砂、混砂、成型以及铸件的打箱、清砂等。  
(3)冶炼: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烧结、选矿等,可产生大量的粉尘,冶炼工人广泛分布在钢铁冶炼和其它金属冶炼业中。  
(4)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制造业,石料的开采、加工、粉碎、过筛以及陶瓷中原料的混配、成型、烧炉、出炉和搪瓷工业。主要接触二氧化硅粉尘和硅酸盐粉尘。  
(5)筑路业:包括铁道、公路修建中的隧道开凿及铺路。  
(6)水电业:水利电力行业中的隧道开凿、地下电站建设。  
(7)其他:如石碑、石磨加工、制作等。  
24.棉纱口罩是否能起到防尘作用?  国家经贸委2000年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明确要求,“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因为,一般的棉纱口罩只能挡住部分粉尘,其阻尘原理是机械式过滤,也就是当粉尘冲撞到纱布时,经过一层层的阻隔,将一些大颗粒粉尘阻隔在沙布中;但是,对一些微细粉尘,尤其是小于5微米的粉尘,就会从纱布的网眼中穿过去,进入呼吸系统,而5微米以下粉尘能直接入肺泡,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最大,多戴几层也不会增强防护效果。因此,棉纱口罩无法起到防尘作用。  
25.尘肺病人有哪些临床表现?  
尘肺病人的临床表现主要有咳嗽、咯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此外一些病人可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  
早期尘肺病人咳嗽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进展,咳嗽可明显加重。特别是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或合并肺部感染者,咳嗽可非常严重。吸烟病人咳嗽较不吸烟者明显。  
尘肺病人即使在咳嗽很少的情况下,也会有咯痰。煤工尘肺病人痰多为黑色,其中可明显的看到有煤尘颗粒。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粘稠状或块状,常不易咳出。  
几乎每个尘肺病人或轻或重有胸痛,其中可能以矽肺和石棉肺病人更多见。胸痛的部位不固定,多为局限性;疼痛性质多不严重,一般为隐痛,胀痛、针刺样痛等。  
呼吸困难是和病情的严重程度相关的。肺部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并可累及心脏,发生肺源性心脏病。  
26.从事粉尘作业工作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些项目?  
粉尘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有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四种。不同的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有所不同,总的来说,除职业史、症状的询问以及内科常规检查外,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需要进行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的检查,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只需要拍摄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具体的检查项目和周期可以从我国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中查到。  27.尘肺病可以根治吗?尘肺病可以预防吗?  
尘肺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及根治办法。主要是综合治疗,即在用药治疗的同时积极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增强营养,生活规律化,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我国多年来研究的一些矽肺治疗药物,在临床试用中观察到可以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但确切疗效尚有待继续观察和评估。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只要措施得当,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28.有机溶剂作业如何选择个人防护用品?  
有机溶剂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为呼吸道和皮肤,因此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应重点考虑呼吸防护用品和皮肤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主要有过滤式(包括自吸过滤式的全面罩、半面罩和动力送风过滤式头罩或面罩)和隔绝式(包括供气式和携气式)。根据其接触的有机溶剂的种类、场所,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如在储槽或通风不良的室内作业场所,临时性从事有机溶剂作业时,或在有通风的室内作业场所从事有机溶剂作业,且每日作业时间在1小时以内时,可选择佩戴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在曾经装储有机溶剂或其混合物且仍存在危害的储槽作业时,或在未设置局部排风、全面通风装置,有机溶剂整齐发生源未被密闭的储槽内或通风不良的室内作业场所从事有机溶剂作业时,可选择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皮肤防护用品有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围裙、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29.从事有机溶剂作业的工人应进行哪些职业健康检查?  
应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以下几种:  
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  
上岗以后,按周期组织工人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接触不同的有机溶剂或接触相同的有机溶剂但工作场所有机溶剂浓度不同,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不同,一般是1年或2年,如苯作业场所空气中苯的浓度超标,劳动者应每年进行1次职业健康检查,如作业场所苯的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者每2年进行1次职业健康检查。  
在工人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有机溶剂作业岗位时,应进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当发生职业危害意外事故时,对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工人,应根据其可能接触的有毒物质对其及时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发表于 2015-9-2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健康知识,学习,谢谢
发表于 2015-10-7 1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总结的不错
发表于 2015-10-7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0-7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3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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