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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必须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排查实、情况准,整改实、做到位。一处事故隐患,就是一个潜在的事故。整治一处隐患就是有效地防范一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在“严”字上下功夫,坚决整治隐患,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海因法则告诉我们: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有29个轻微事故,每个轻微事故背后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约有1000个事故隐患,也就是说众多微小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只要任其发展都有可能酿成一起重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如对事故隐患不排查治理,小的隐患和违章在一次或数十次过程中也许不能导致事故,但任其在企业长期存在,终究会酿成事故。正如杨栋梁局长日前在安全生产调度会议上指出的,隐患不除,事故难消。
隐患排查治理必须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排查实、情况准,整改实、做到位。一处事故隐患,就是一个潜在的事故。整治一处隐患就是有效地防范一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在“严”字上下功夫,坚决整治隐患,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
一是要严格排查。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切忌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不能只做表面文章,不能走形式。隐患排查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不能等出了事故后,才重视隐患排查工作,不能在生产任务繁重时就放松隐患排查。要认真开展生产全过程、作业场所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活动,把排查的重点放在生产现场,放在企业的重点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上,坚持严格排查,不留死角。
二是要严格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不论大小,都要严格治理。尤其要重视一些事故小隐患和职工习惯性的违章行为的整改,不要因为隐患小,而放松治理,让事故小隐患和职工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滋生蔓延的空间,从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坚持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决不能让隐患酿成事故。 三是要严格追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始终采取零容忍,坚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顾职工的生命安全,对一般事故隐患不闻不问,对重大事故隐患也尽量拖着不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断然措施,严厉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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