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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分析:基本可以确定2016年注安考试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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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以下三个文件分析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价格鉴证师等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
http://www.safehoo.com/Engineer/Notice/201507/404648.shtml

     大家现在关注的是注安时间的调整,是的,这个文件说明了今年的注安是正常如期地进行,但这个文件还有一句话大家可能忽视了,那就是“鉴于国务院己公布取消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2015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暂停。

     那么,这个“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 是什么时候被取消的呢?请看文件2。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又是什么时候被取消的呢?请看文件3。


     从通知文件来看两者没有什么区别。那么为什么物业管理师考试暂停,而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没有暂停呢?差别在哪里呢?对!差别在时间点上。


      取消物业管理师认定的时间是2月份,这个时候考试准备工作还没开始。取消注安认定时间是5月份,而注安考试报名时间4月就开始了,很多省份4月底就结束了。那么难题就出现了,如果暂停今年的注安考试对于相关部门来说成本会更高,如退款、解释工作、挨骂等等,所以今年的考试得以继续。很明显明年的注安将和物业管理师一样的待遇那就是暂停。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2015年3月13日发布

1
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
取消

http://www.safehoo.com/Laws/Notice/201508/404951.shtml

3、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27号   2015年5月14日发布
5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


http://www.safehoo.com/Laws/Notice/201508/404952.shtml



发表于 2015-8-25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没有搞明白过去取消这个行政审批的意图和实际内容!首先我先表名我自己的身份,我在一家大型集团企业上班,我们集团从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管理为一体,我在物业公司,所以我考了注册物业管理师,并取得证书,但是根据国家以前的要求,考下来以后要实行注册制度,所以要进行注册,物业师的注册就是注册到相关企业了,办理注册手续很麻烦我是市里省里跑了好几回,然后是建设部三个月的审批,最后下来了注册证,但是国家减政放权文件一出,就是要取消这个注册手续,因为注册手续太麻烦而且管理不严格,浪费大量人力物力,所以总理直接给取消了,有证书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因为这个物业师证书是人社部和建设部搞的,现在国家要求这种职业资格都由人社部搞或者物业协会搞,建设部要移交,所以今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暂停了。后面提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取消的也是行政注册审批手续,也就是说,以后不用再注册了!那到证书直接可以用了!其实这种职业资格证书本身就应该考下来就可以用,但是国家学习国外经验搞职业资格时,没有学习好人家,外国对职业资格都是由专业的行业协会自己做,自己认证考试,中国是国家在搞,既然是国家搞这个东西,各个部门当然要搞油水了,所以各种证书各种注册收费就都来了,而且都自己搞自己的!所以很乱!这回习大大和克强总理要整治了,当然先砍没有用的注册手续了!不知道说的有没有道理!我也是查了相关文件做一总结的!大家参考一下!
发表于 2015-8-3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5-8-3 13:35
取消考试和取消注安是两个概念,个人认为最终注安会是由相关协会进行考试,当然考试也会改名为鉴定等等。 ...

难道把注安师也按照 安评师的模式进行?这个不太可能。
安评师原本是安监总局碗里的,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负责培训鉴定,而安监总局退下来的那些个领导都跑到协会去了。
注安师是和人力资源部一起的,所以安监总局不能够靠注安师考试捞金,因此才会有注安师不如安评师的咄咄怪事。。。。。。。。
发表于 2015-8-4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概念有差异; 国家精简资格是为了 依法办事 为了就业不设浪费的门槛;物业管理没有法律支持故取消, 而注安师有 新法可以,只是程序上 或归口管理上也许要调整, 启动的注安和安评 因 国家历史原因 或机构之间的银子等因素 影响 改革道路不是一帆风顺。 所以 注安不会被取消, 而是会加强安全人才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要的是 建议安全人 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才能干出业绩.......... 谢谢, 欢迎拍砖
发表于 2015-8-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挺牛的,用心了,只是那个物业师没有法律支撑,而注安师有《安全生产法》的支持,此意又何解?
发表于 2016-5-25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考注安的同志请注意:2016年考试已定,法规和管理不变,技术考通用技术,案例分专业考,计划6月份由人考中心下发考试通知 计划11月左右考试,大家可以备考了
发表于 2015-11-24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佩服楼主!
今天看到人社部2016年的考试计划,没有注安了!
楼主厉害!
发表于 2015-8-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是要保留的,刚刚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某些高危行业必须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发表于 2015-9-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安委〔2015〕5号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分析,非喜勿骂!
发表于 2015-8-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乱说,一切到年底自有定论。
发表于 2015-8-3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5-8-3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都凉了...
发表于 2015-8-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分析是错误的.
发表于 2015-8-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会不会有新的出来,做安全的,还是要有这个证的
发表于 2015-8-3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覆盖五落实”明确规定要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管理。
发表于 2015-8-3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2015年3月16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安监总办【2015】27号)规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发表于 2015-8-3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micheal_lin 发表于 2015-8-3 12:38
这个还是要保留的,刚刚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某些高危行业必须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人力资源管理师本无法律依据而且又与安全生产关系不密切。肯定取消嘛。而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刚刚进入了安全生产法的,而且与安全生产关系密切。只不过需要总局重新申请罢了
请楼主不要胡乱分析。请理解人社部清理职业资格的文件精神后再来胡说吧。
发表于 2015-8-3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力资源管理师本无法律依据而且又与安全生产关系不密切。肯定取消嘛。而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刚刚进入了安全生产法的,而且与安全生产关系密切。只不过需要总局重新申请罢了
请楼主不要胡乱分析。请理解人社部清理职业资格的文件精神后再来胡说吧。
发表于 2015-8-3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不过个人感觉注册安全工程师还是有很强的存在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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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不过个人感觉注册安全工程师还是有很强的存在必要性!~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gubt 发表于 2015-8-3 10:28
挺牛的,用心了,只是那个物业师没有法律支撑,而注安师有《安全生产法》的支持,此意又何解?

取消考试和取消注安是两个概念,个人认为最终注安会是由相关协会进行考试,当然考试也会改名为鉴定等等。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汉五弟 发表于 2015-8-3 13:00
人力资源管理师本无法律依据而且又与安全生产关系不密切。肯定取消嘛。而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刚刚进入了安全 ...

取消考试和取消注安是两个概念,个人认为最终注安会是由相关协会进行考试,当然考试也会改名为鉴定等等。
发表于 2015-8-3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只能强化,才能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取消认定而不是考试。概念不同。
发表于 2015-8-3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以后还会有,会不会分类别,现在太杂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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