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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过

理性分析:基本可以确定2016年注安考试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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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安委〔2015〕5号

发表于 2015-9-6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明确人力社保部对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
发表于 2015-9-7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道理,
发表于 2015-9-9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取消吧
发表于 2015-9-10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要误导,当心被_____.
发表于 2015-9-11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傻逼,法律也是乱说吗?
发表于 2015-9-14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个把我的发言发上论坛的,以后不要转载了,我是牧狼。就为这个,我才上论坛的。
发表于 2015-9-14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9-1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注册安全工程师是不会取消,只会改革。
发表于 2015-9-1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太重要了不可能取消
发表于 2015-9-14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9-14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考试不等同取消注安
发表于 2015-9-1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是必须的,取消的可能性不大,国家安全形势很严峻啊。
发表于 2015-9-1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政策不明晰,老百姓无所适从
发表于 2015-9-1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试取消不等于注安取消
发表于 2015-9-15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
发表于 2015-9-15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安法已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地位
发表于 2015-9-1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否取消,这些知识还得用。
发表于 2015-9-16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对于政策的理解似乎不合乎情理,还不如直接打电话给总局确认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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