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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老板用老油被判刑 查处前生意火爆需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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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08-31 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版权反馈问题:[email protected]












原“聂三耳鹅肠火锅”的位置,店铺正在重新装修。



原“聂三耳鹅肠火锅”的位置,店铺正在重新装修。

  把客人吃剩的火锅底料回收,炼制后重新端上餐桌,成都又有一家火锅店遭起!

  在成都郫县安德镇,一家名为“聂三耳”的鹅肠火锅店,原本生意火爆,不久前食客们陆续发现,这家店却突然关门了。大家一打听才知道,为了增重口味、降低用油成本,这家火锅店在老板的授意下使用老油,而且时间长达一年之久。

  近日,该火锅店老板父子、厨师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判刑。

  突查:老板承认火锅店使用老油

  去年10月,郫县食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前往安德镇金安街对“聂三耳”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发现疑似油脂过滤工具,经过询问调查,员工交代了使用回收老油的事实。

  去年10月28日,民警在该火锅店现场挡获吴艺(老板之子,化名)及厨师李某某。不久后,老板吴任(化名)在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赶回火锅店接受警方调查询问。

  三人均交代,他们为了增重口味、降低用油成本,从2013年8月开始,让员工将顾客吃剩的火锅底料过滤,然后装在制定的油桶中,再由厨师李某某加入花椒、辣椒等香料炼制成老油,再按一定比例加入火锅底料中重新端上餐桌。

  直到被执法人员查处,该火锅店使用老油时间长达一年多。

  判决:父子双双领刑一年三个月

  今年8月5日、6日,郫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郫县检方指控,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郫县安德镇“聂三耳鹅肠火锅”的老板吴任,与其儿子吴艺及厨师李某某在店内用回收油炼制老油,然后将老油加入火锅底料中进行销售牟利,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郫县法院就此案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吴艺虽然只领取了少量报酬,但因其与火锅店老板吴任是特殊的父子关系,报酬多少不影响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 的主要作用,综合吴艺有坦白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酌情判处吴任、吴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厨师李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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