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检查标准 1、车间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该制度是预防事故发生、排查安全隐患的有效手段。包括安全检查的形式(岗位自检、互保互检、班组长检查;车间主任巡检), 检查的内容(班组安全达标,作业岗位、动态的生产线、危险点源监控、隐患整改情况等),检查方法及手段和对象(所辖岗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等逐项检查),检查要求等4个方面。 2、车间要在班组逐项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纠正其中的漏项和不足之处。 3、车间安全检查车间领导要按照定时间、定地点、定项目、定数量、定标准的程序,量化检查标准,分片负责。 3.1定时间
是检查、抽查的具体时间安排。 3.2定地点
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抽查的区域地点。 3.3定项目
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检查、抽查的具体项目(如:本单位的重点设备、关键作业等) 3.4定数量
是在规定区域和范围检查、抽查的数量。 3.5定标准
是检查、抽查时的工作标准,即:是否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发现典型事例。 4、车间现场查出的问题,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立即组织整改。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分析汇总、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上报生产科,生产科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解决问题的情况和措施反馈给车间,形成一个检查分析解决再检查的良性闭环管理。 5、在设备、人员发生了事故或出现严重危及安全的问题后,要按“五定”信息收集考核车间领导,要检查是哪个车间领导的“五定”范围,事先有没有发现这类问题,信息反馈没有,梗塞在哪里,依次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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