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规范 1、非电工不得拆装和修理一切电气设备。 2、任何电气设备与工具的金属外壳,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否则不可使用。 3、新增或临时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教会操作人员使用方法后才能自行开动。 4、一切电气设备周围要保持清洁,用水冲洗地面时,不准使水洒落在电气设备上或用湿布揩擦电气设备,所有供电线上禁止挂任何东西。 5、一切电气设备或工具如发现漏电或损坏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工检查。 6、一切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使用时要戴橡皮手套,并在地上垫好绝缘垫子或用好触电保安器。 7、生产中发生突然停电,应立即拉下闸刀,以免来电时发生危险。 8、赤脚、湿手不可接触任何电气设备与使用电气工具。 9、任何电气设备在未经查明是否有电之前一律作为有电处理。 10、电线不可乱挂乱绕,破碎接头或绝缘失效的电线必须及时更换。 11、临时照明行灯应用36伏以下的低压灯,在特殊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2、电气设备发生燃烧,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可用水或酸碱灭火器去灭火,应用干粉、1211灭火器、黄砂去喷熄。 13、使用电风扇排风扇时,必须装上防护罩壳,电线必须架空,不得随地乱放。 14、变电室未经电气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严禁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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