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全评价收费,使评价机构的收费有章可循,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字[1999]2255号)的规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的标准和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财政厅赣计价字[1996]116号《关于调整江西省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安全评价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收费指导价格。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指导价格的制定是以评价机构提供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费用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到安全评价工作刚起步,市场发育不够充分等情况,以及提供服务的技术难度及复杂程度,风险程度。在充分听取了企业和评价机构的意见,参照环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讨论、反复测算,论证后形成了该指导价格。 在计算安全评价费时,用以下公式进行:安全评价费=基本收费×行业调整系数×难度系数。 式中:1、基本收费在表1或表2中查取,表1、表2中的投资额,在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总投资额;在编制项目验收评价时为项目实际总投资额;2、行业调整系数在表3中根据所属行业查取;3、复杂程度系数是指针对工作难度较大、交通困难、地理位置偏远、危险因素复杂等而言的,其数值为0.8—1.2;4、进度要求,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为2个月,如委托方要求加快,则小项目按1.2,大项目按1.1收取。 一、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新建、改建(技术改造)、扩建项目(工程)的“三同时”要求。 (二)本标准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可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费用。 (三)编制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工作包括: 现场勘察,了解建设单位情况,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包括:建设地点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情况,建设内容及规模,耗费材料及能源,效益预测等),搜集资料,生产工艺、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预评价要对类比工程进行调研和检测检验、验收评价还应按要求进行检测检验),评价内容、评价单元和评价方法的确定,装置单元危险性评价,安全生产对策措施,评价结论及建议。 表1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 总投资额
(亿元)
| 基础报价
(万元)
| 报价修正系数
| 风险度
| 复杂程度系数
| 进度要求
| 高、中、低
| 简单、一般、难
| 正常、加快
| 0.05以下
| 2
| 1.3、1.0、0.5
| 0.5、 1.0、 1.2
| 1.0、1.2
| 0.05-0.1
| 2-3.5
| 1.3、1.0、0.7
| 0.7、 1.0、 1.2
| 1.0、1.2
| 0.1-0.2
| 3.5-5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0.2-0.5
| 5-7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0.5-1.0
| 1.5-1‰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1-2
| 1-0.7‰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2-5
| 0.7-0.4‰
| 1.3、1.0、0.8
| 0.8、 1.0、 1.2
| 1.0、1.1
| 5-10
| 0.4-0.3‰
| 1.3、1.0、0.8
| 0.8、 1.0、 1.2
| 1.0、1.1
| 10以上
| 0.3‰
| 1.3、1.0、0.8
| 0.8、 1.0、 1.2
| 1.0、1.1
|
表2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总投资额
(亿元)
| 基础报价
(万元)
| 报价修正系数
| 风险度
| 复杂程度系数
| 进度要求
| 高、中、低
| 简单、一般、难
| 正常、加快
| 0.05以下
| 2.0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0.05-0.1
| 2.0-3.5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0.1-0.2
| 3.5-5.0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0.2-0.5
| 5.0-6.5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0.5-1.0
| 1.2-1.5‰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1-2
| 1.5-1.0‰
| 1.3、1.0、0.8
| 0.8、 1.0、 1.2
| 1.0、1.2
| 2-5
| 1.0-0.8‰
| 1.3、1.0、0.8
| 0.8、 1.0、 1.2
| 1.0、1.1
| 5-10
| 0.8-0.6‰
| 1.3、1.0、0.8
| 0.8、 1.0、 1.2
| 1.0、1.1
| 10以上
| 0.5‰
| 1.3、1.0、0.8
| 0.8、 1.0、 1.2
| 1.0、1.1
|
注:未作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在本标准基础上上浮20%取费。
表3 江西省安全评价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 业
| 调整系数
| 石化、石油、天然气、化工、有色、黄金、地质勘探和矿山等高危行业
| 1.2
| 水利、水电、交通(水运)、化纤、冶金、建材
| 1.0
| 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电力、机械、电子、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旅游、船舶、码头
| 0.8
| 粮食、信息产业、仓储
| 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