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楼主: 路过

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消又一证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21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真的还是假的,关键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体制需要完善和创新
发表于 2015-12-23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改革消息!!!!!!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独钓客 发表于 2015-12-10 09:51
真想不明白楼主抱着什么目地。

我和你一样希望注安越来越好,但是注安好过吗?
发表于 2015-12-24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死由命
发表于 2015-12-26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二、父母子女加名,选择赠与最合适
如果是父母、子女等这种关系间的房产要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考虑二手房买卖或者是赠与。近期由于公证费下调,赠与的成本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
赠与流程: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之后携带相关是房屋两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即可。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
赠予手续: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
(一)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三、兄弟姐妹加名,多数考虑买卖
虽然非直系亲属间房产加名也可以考虑赠与过户方式,但是由于税费比较高,同时限购未取消之前也要考虑购房资格,所以买卖方式比较合适。
买卖流程:比较简单,双方或三方(中介)协商清楚后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在网上进行网签备案,去房管局办理购房资格审查,通过后,打印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两证等资料。
四、按揭中房产加名字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普及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加名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由于房屋存在抵押贷款,借款人将由一人变成两人。《物权法》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银行担心什么?
(一)是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时,一般银行都会声明不能随意更改借款人;
(二)签合同时抵押人是一人,银行只对这一个人的征信等进行调查。如果产权人变成两个,银行就得对另一个人进行重新调查,如果此人的征信有污点,还会影响到贷款合同;
(三)房贷合同涉及贷款利率等问题,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来银行只调查一个人的购房情况,现在加了一个人,如果这个人已经有多套房产,那么房贷利率还得重新计。
因此,在房产证上加名须经过银行批准,一般银行规定:房贷没有还完是不能加名的。
发表于 2015-12-26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二、父母子女加名,选择赠与最合适
如果是父母、子女等这种关系间的房产要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考虑二手房买卖或者是赠与。近期由于公证费下调,赠与的成本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
赠与流程: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之后携带相关是房屋两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即可。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
赠予手续: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
(一)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三、兄弟姐妹加名,多数考虑买卖
虽然非直系亲属间房产加名也可以考虑赠与过户方式,但是由于税费比较高,同时限购未取消之前也要考虑购房资格,所以买卖方式比较合适。
买卖流程:比较简单,双方或三方(中介)协商清楚后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在网上进行网签备案,去房管局办理购房资格审查,通过后,打印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两证等资料。
四、按揭中房产加名字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法律普及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加名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由于房屋存在抵押贷款,借款人将由一人变成两人。《物权法》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银行担心什么?
(一)是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时,一般银行都会声明不能随意更改借款人;
(二)签合同时抵押人是一人,银行只对这一个人的征信等进行调查。如果产权人变成两个,银行就得对另一个人进行重新调查,如果此人的征信有污点,还会影响到贷款合同;
(三)房贷合同涉及贷款利率等问题,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来银行只调查一个人的购房情况,现在加了一个人,如果这个人已经有多套房产,那么房贷利率还得重新计。
因此,在房产证上加名须经过银行批准,一般银行规定:房贷没有还完是不能加名的。
发表于 2015-12-27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留着退休享受待遇。。。。。。。。。。。。。。
发表于 2015-12-2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公司需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挂靠到我公司,没有注册的最好,注册的等新政策出来后需要转注册到我公司,各个专业的都要一本,约20本证书,需要云南的,因为联系方便。联系方式,QQ785266526,后电话联系。非云南的勿扰。我公司买五险一金。
发表于 2015-12-30 14: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这样忽悠了要求没有这个出了事杂办再说今年没过的杂办
发表于 2015-12-30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取消,应该是考试改革
发表于 2015-12-3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打算明年报考呢
发表于 2015-12-31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到了这个到底是不是真的呀我也很想知道
发表于 2015-12-31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师有点多了,停考两年
发表于 2016-1-1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师考试应该不会取消
发表于 2016-1-1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师考试应该不会取消
发表于 2016-1-1 1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有点变动,总有人煽风点火,断章取义,楼主你这样做目的何在?11年的教材到16年肯定跟不上形势了,法律法规更是修改了很多,难道还继续沿用11年的教材?没立入16年人事考试计划就说取消,你的结论也太武断了!还时不时的来一句以后考试改鉴定,国家都在取消行政审定的那些资格证书,你还来鉴定?你这不是摆明和国家倡导唱对头戏!16年注安绝对会考试,而且会按专业分类!
发表于 2016-7-1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1-16 07: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