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在北京召开,启见君有幸到会场全程感受了下。
会议结束后发了个朋友圈,很多同行朋友前来打探消息,问我今年的会有哪些利好消息。本来出于工作的原因,有些内容是不方便在此透露的。
后来看了安监总局网站关于此次会议的新闻通稿,以及国务院安委会1月14号发的《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觉得适当聊点也没事儿。
先亮观点:安全人的好日子即将到来。再做详细的论述。
目前来看,决定安全人日子是否好过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注安的前途,另一个是责任追究,前者决定安全人的地位,后者决定安全人的命运。
先说注安前途。前段时间,2016年注安考试取消的谣言传得铺天盖地,考试是否取消,带着脑子思考的人都会得出结论,安全启见此前也聊过,点此查看。
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的是,安监总局对注安工作是放在心上并且正在积极推动的,这么说并非没有依据,《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到,要“制定稳定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及事务所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安委会2016年1号文这么强调,其中的分量如何、用意如何,相信大家都能做出准确判断。
所以一句话说了就是,国家对注安是重视的,也在积极做工作的,但由于以往积累的矛盾太多,想要注安现状马上就得以改变,肯定是不现实的,啥事儿都得有个过程。
再说责任追究。昨天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叫做全体会议,由安监总局杨焕宁局长做报告;第二部分叫做分组讨论,即将所有参会人员分成多个小组,进行小组讨论。
启见君参加了其中一个小组,在该小组讨论过程中,明显感觉得到好几个省安监局局长对责任追究的态度,与大家其实是一样一样的,他们都认为目前安监人(当然也包括安全员)的责任边界划分是并不明确的,并就此问题向安监总局的领导多次反映,也得到了总局领导的积极回应。
你或许会说,得到总局领导积极回应又如何?如果你真这么想,那我们再来看看《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针对安监人员,《要点》中明确提出:“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厘清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联想下天津港8.12事故,这句话有何用意,你懂的。
针对企业安全员,《要点》中明确提出:“制定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
国务院安委会2016年1号文把安监人员和企业安全员的责任清单问题提出来说,足以看出国家层面对当前安全人责任清单不够明确这一问题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的。
这里提到的责任清单有什么意义呢?责任清单的意义在于,它会尽可能详细地把安全人的责任条理化,对照责任清单去做工作,尽职免责也就谈得起来了,是你责任的,逃也逃不掉,不是你责任的,赖也赖不着。
综上所述,目前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两条利好消息:
1、国家正在积极推动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的制度建设工作,注安还会压一阵箱底,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它的价值只会逐步提高。
2、国家正在积极厘清安全人的责任边界,发生事故必有安全人被追责的现状,将会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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