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监总局网站发布的一则通知,在安全人圈子尤其是安全评价师圈子引发讨论。这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翻译成大白话其实就三句话。
形势:当前及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安全评价行业存在包括评价报告弄虚作假、资质证书租借挂靠等乱象,影响很恶劣。
要求:针对前述形势,各级、各地安监部门,麻烦你们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依法打击安全评价机构存在的乱象。
警告:那些只知道和安监局搞关系靠行政手段拿订单后还乱搞的安全评价机构,是时候收收手了,否则,吃不了兜着走。
事实上,安监总局想规范安评市场,那是很早以前就开始的事情了。
早在2009年,安监总局就出台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22号令);2015年,又以前任局长在位时广为人知的“N条规定”形式出台了《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第71号总局令)……
然而,时至今日,为何安全评价乱象仍旧剪不断理还乱?说白了,安全评价乱象之所以得以长期存续,很主要的原因还是多数地方安监部门与中介机构走得太近所致。
曾听说过这样一个不是笑话的笑话,在部分地区,安监局要是不开个中介公司,那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安监局;即便安监局自己不开公司,安监局领导亲戚朋友也会开一个,反正局里有人好经商嘛……
就算安监局和安监局领导亲属都不开评价公司,那就搞权力寻租订单返利嘛,我这个地区的订单都给你们公司做,一年你还不得孝敬点银子过来?
当然,还有部分评价公司的关系,可能连安监局领导见到都得买几分账,比如“这是X市长小舅子小三的弟弟开的评价公司”这种剧情,现实中并非找不到原型。
所以,要整治安全评价乱象,光靠总理在那儿怒批红顶中介,然后安监总局再出台点部门规章或红头文件,效果是不见得会有多好的。
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还在于各级安监部门是否愿意放弃这块吃了可能会拉肚子的肥肉。
倘若各级安监部门能够把过于长的行政之手收回来,把市场还给市场,让安全评价公司自己去优胜劣汰,时不时的再收拾几个靠歪门邪道维持经营的评价公司,那整治安评乱象还是值得被期待的。
可要是各级安监部门冒着拉肚子的风险也要去吃几块红烧肉,那么再多的整治行动,不过像风吹雾霾一样,吹走了,还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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