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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对注安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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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5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对注安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只字未提,请登录江苏人大网——人大网坛——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栏目
发表于 2016-4-5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注安师为什么要提?提到不不提到有什么区别吗?安评师提到了吗?
发表于 2016-4-5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合省政府办公厅 苏政办发〔2015〕81号文是讲了,不知如何实施,文件链接http://www.js.gov.cn/jsgov/tj/bgt/201509/t20150903484287.html
发表于 2016-4-6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并卵
发表于 2016-4-6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4-6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4-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发表于 2016-4-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提高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发表于 2016-4-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只字未提,说明立法部门还不清楚有个人叫---注册安全工程师
发表于 2016-4-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只字未提,说明立法部门还不清楚有个人叫---注册安全工程师
发表于 2016-4-6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江苏省有两万多呢。注册安全工程师
发表于 2016-4-6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发表于 2016-4-6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干安全不要注安,笑话。安全专业人材太少了
发表于 2016-4-6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安全工程师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发表于 2016-4-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宣传上很重视,实际情况是不需要
发表于 2016-4-6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到了:二、安全总监任职条件

         (一)应当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发表于 2016-4-6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错
发表于 2016-4-6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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