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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5 发布部门:人事培训处 点击次数:220
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266号),我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1121名。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18日—4月30日。
2.地点:所在考区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各类职(执)业(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原件。
合格人员应对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负责,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应于报考时一致。合格人员于2015年4月30日前,持上述材料到所在考区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进行资格审查。
附件:各类职(执)业(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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