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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预防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水,切实做好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省安办组织9个督查检查组,由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带队,于4月19日至26日,对全省各地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督查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抽查县(市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场所)不少于5家。
此次督查的主要范围是,各地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抽查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督查内容是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汛期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和加强防汛物资装备准备、抢险救灾应急演练等工作;重点行业加强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情况,特别是加强对尾矿库排洪设施、无主库、干滩长度、停用库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情况;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情况;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等建筑、堆土场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加强对中小河流、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建设情况。
省安办要求,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职尽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和不足,又要总结所到地区和企业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当地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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