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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仁你们好;所谓的注安新政策迟迟不出台,如果这样拖下去的话,会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哪拿到手里的注安资格证还有其它的一些用处吗?求解!
再一个为什么在国内包括各个企业为什么都是重视事后处理,但事前和事中控制老是不到位呀?电视新闻我们也常看到,哪里发生了重、特大事故,相关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负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然后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几乎把自己的脸露一下,说几句管用不管用的话,就算把自己摘出去了,哪事故发生前你们这么多领导从政策法律执行到事前安全生产投入,再到事中控制,你们都在哪里?我们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是不是就是在发生事故后给处罚找一个依据而设立的?
我们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想保障自己所负责的这一块的安全生产,要过企业老板或领导这一个大关卡,个别有良心的,投入和力挺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哪其它把眼前效益,放在首位的人呢?难道我们去按照法律法规去举报他?然后拿不到钱被开掉?现实吗?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的前提得先有权力吧?注安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的东西都要停止一年注册?这个改革用得了这么长时间?是卡在哪推进不下去呢?从另一个方面说法律的严肃性如何体现?
就算是恢复考试和注册,哪上面刚才说到的权力如何得到体现?执业印章和社会地位如何保障?我们是为安全的事一天担心掉胆,还得小心哪天被老板或领导看不顺眼一脚踢出去,难呀!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难道我国人民安全素质都高到一定程度,我们说句话人家马上就意识到这样不能保证安全,就立既整改去了?以后还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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