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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职校生离校创业可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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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7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05月27日 08:08
来源:聊城新闻网                作者: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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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教育局就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下发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通知。在大中专院校开设就业与创业指导类课程,开设礼仪修养类课程,提升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竞争力。


                 原标题:聊城职校生离校创业可保留学籍
本报讯(记者 刘敏)日前,市教育局就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下发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通知。聊城鼓励职业院校学生提前创业。对于在校学生提前离校创业的,提供相关手续,经学校批准同意后可以保留学生学籍,回校修完学业成绩合格再颁发毕业证。
通知指出,依托职业院校设立的“社区大学”“社区教育学院”,依托乡镇教委设立的“社区教育中心”,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主动承担“创业大学”的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训、技能培训等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创业大学。
在大中专院校开设就业与创业指导类课程,开设礼仪修养类课程,提升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竞争力。鼓励职业院校举办电子商务等创业班,学校为学生在校创业提供必要的条件。
所有职业院校教育资源要向社会开放,欢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复退军人到职业院校参加创业与创新培训,学校将提供优惠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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