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安全生产“两重性”特征明显。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全社会空前重视,事故总量保持下降;另一方面,重特大事故仍然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有扩大之势。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仍比较薄弱、制度机制仍不够成熟、把控能力仍不够强,依然没有迈出事故多、危害重的历史阶段。 重特大事故看似由偶然因素引发,实则是由风险失控逐步演变为隐患,最终酿成事故。中央提出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就是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各地各企业要全面排查可能发生事故的领域、环节,科学预判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把可能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的范围内。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程和技术措施最直接也最有效。企业一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以高风险工艺、关键生产环节、重要设备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设实施安防工程。此外,还应加快信息化建设,凭借先进技术及时发现隐患,提高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矿山、危化品和建筑施工等领域属于高危生产行业。在这些领域,要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严格执行设备定期更新、落后工艺装备及时淘汰等技术标准。 再先进的机器也得由人操控,再严密的制度也得由人落实。目前我国45%左右的较大以上事故是由违法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中更是几乎每起都存在违规违章行为。因此,企业应当多措并举,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制度落实。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舍得在员工安全教育、专业培训上加大投入,全面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强化考核,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借鉴对标国际先进企业理念、方法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技术标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对外包单位严把资质关,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应急处置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屏障。下一步,在应急救援方面,企业应以科学性、针对性、实战性和可操作性为目标,完善应急预案、健全联动机制、加强装备建设,提升员工在事故初期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的能力,确保事故得到有序、有效、有力的处置。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安监总局也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牛鼻子来抓全局工作。希望各地党委政府、企业和安监部门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出实招,让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台阶,不让重特大事故一再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日前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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