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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擅用消防拴冲洗地面 造成3000多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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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擅用消防拴冲洗地面 造成3000多元损失大渝网新闻中心腾讯·大渝网[微博]2016-06-2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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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消息: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使用消防栓,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沙坪坝某小区一男子竟然擅自使用消防栓冲洗地面,结果造成数千元的经济损失,他不但要赔偿损失还要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6月21日14时许,沙区民警接到报警,称沙区某小区水管爆裂。民警联系报警人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民警看到水柱从消防栓喷涌而出,水柱高约两米,喷射出三米多远,屋内积水约5公分厚,大量装饰材料被浸湿,一些群众正在用扫把扫水,力求减少损失。闻讯赶来的物管人员见状赶紧关掉总闸,通过紧急处置,喷水逐渐减小,最后成功关掉水阀。

据报警人黄某(化名)称,今天下午14时许,他看见自己店面门前地面很脏,就寻思冲洗干净。由于自己门市里面的消防栓坏了,他就到隔壁正在装修的门市,要求临时借用消防栓水带冲洗地面。他拿起水带冲洗了一会,然后准备关掉水阀收好水带,但不知什么原因,水带总有少量水流出。他认为是水阀没有关严造成的,于是右手用力旋转水阀,试图扭紧一些,不料,水阀突然滑丝,巨大水压冲掉水枪接口,水柱喷涌而出,幸好物管人员及时赶到,关掉总闸。

此次事故导致隔壁门市装饰材料浸湿报废,部分工程需返工重作,开业时间延期,另外造成小区30立方米消防储水流失,所有损失超过3000元,以上损失全部由黄某赔偿,此外,物管人员表示将上报黄某擅自使用消防栓一事,追究黄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法律责任。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消防栓是扑救火灾的重要设施,严谨擅自使用,造成消防隐患,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通讯员 蔡子鹤)




发表于 2016-6-23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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