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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2时44分许,梨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郭小公路7公里850米处有一辆轿车与一辆低速自卸货车相撞,轿车内有4人,但都无生命体征。接警后,副大队长陈靖带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途中勘查民警林海及时向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武进行汇报,并通知120急救中心和消防中队救援。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第一时间与120救护人员和消防队员抢救伤者并破拆。120救护车上的医生确认吉CEP532号牌轿车里4人已无任何生命体征。在现场勘查过程中,省、市、县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处长袁力、四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陶永泉、梨树县公安局政委纪东岩、县政府和县安全局领导陆续到达现场,指导现场勘查、现场拆除、家属接待及后续事故处理等相关工作。
吉CEP532号黑色比亚迪轿车内驾驶人系盛某某,男,21岁,梨树县万发镇居民。盛某某于2016年年初考取C1驾驶证。四名死者系同学或朋友关系,死者刘某某(男)20岁,是今年的高考生,高考成绩480多分;死者高某某(男)20岁,与死者盛某某都是长春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死者孙某(男)20岁,是四平市某企业的员工。事故的另一方蒙G36015号翻斗货车内驾驶人系徐某(男),1965年12月出生,梨树县小城子镇村民,于2001年08月07日考取B2驾驶证。
经现场初步勘查,盛某某驾驶吉CEP532号黑色比亚迪轿车沿郭小公路自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驶入道路左侧,与相对方向由徐某驾驶的蒙G36015号低速自卸货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吉CEP532号轿车内驾驶人盛某某及三名乘坐人当场死亡,是否酒驾还在鉴定中(鉴定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其他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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