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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职工 安全制度考核试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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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5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管理人员/职工 安全制度考核试题题库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事业部及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指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管理”的原则,分厂厂长是分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责任。
3、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岗位职责
(1)生产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单位负责人包括各部门负责人、生产分厂厂长、独立车间的车间主任,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组织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以实施。
3)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做好监控使用,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
4)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25日前将会议情况传报安全科。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6)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新上岗人员的安全、业务考核工作。
7)组织或参加本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2)班长(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安全生产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
1)宣传、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以身作则。
2)开好班前会、班后会,落实“五同时”。
3)认真做好新员工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纪律教育。
4)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制止违章操作。
5)检查班组内作业场所及责任区,落实安全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正常运行;抓好现场设备、设施、工器具管理工作。
7)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充分发挥本班组成员的作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把班组安全工作搞好。
9)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0)发生安全事故或事件后,要认真落实“四不放过”。
11)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12)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3)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电工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工具。
3)在公司、车间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用电负全面责任,如因违反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安装,拆卸、检查、维修不及时,造成电器设备、生产及人身伤害事故负直接责任。
4)认真学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开展业务学习。
5)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6)作业场所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并定时进行检查试验。
7)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查。
8)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要采取监控措施,必要时可以通知值班员,先停电后处理,如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9)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和线路的支行和检修,必须按 GB3836)4-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4)设备维护员安全职责
1)设备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金属切割、焊接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3)负责事业部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并配合生产车间做好设备的调试、使用工作。
4)根据设备科的工作计划及生产需要做好年、季度生产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计划,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5)负责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的日常巡查和控制工作。
6)配合相关人员做新进设备设施以及备品备件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7)针对生产过程中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设备设施,提出合理化的技术建议,并负责实施。
8)针对维护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发生火灾事故负责。
9)有权对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出现故障事故的设备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厂部汇报。
10)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
(5)制冷工安全职责
1)制冷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服从公司及事业部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制冷系统正常安全运行。熟悉掌握制冷系统设备的技术性能,并能熟悉掌握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正确保养。
3)切实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冷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开机后认真观察制冷机的工作情况,注视氨液的循环,检查阀门管道,垫片是否老化,破损,避免氨气泄漏,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4)负责制冷机组的保养、维护、清洗、上油、充氨,更换易损零件工作。
5)对任何有害系统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6)工作时间不准脱离岗位,不得私自下班,不得离开机房,不得违章作业,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做好巡回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整压力、液位,认真填写各项记录,注意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并签名负责。
8)努力学习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9)针对因个人操作不当或维护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发生漏氨、火灾事故负责。
(6)司炉工安全生产职责
1)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锅炉作业资格证上岗作业。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指挥。
3)熟悉锅炉结构及性能,严格掌握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4)增强责任心,工作中细心观察锅炉各部运行参数的变化,合理调整风量、给煤量,控制进出口温度和压力,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5)注意煤种和煤质搭配,作好消烟、除尘,达到环保要求。
6)锅炉和辅机的润滑部位要定期添加润滑剂。
7)根据化验结果及时对锅炉排污。
8)根据操作规程定期试校和校验安全阀。
9)运行中发现或发生故障或事故,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如遇重大事故要大胆、果断细心的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厂领导。
10)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液化气(天然气)使用及液化气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液化气安全操作规程的顺序操作(开关阀门、点火)。
2)使用前检查液化气设备及连接点有无问题(连接牢固无漏气等),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
3)液化房不得挪做他用,库内严禁放置其他物品,闲人不得入内。
4)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5)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立即上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
6)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8)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岗位工人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与本岗位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2)认真学习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3)认真操作各类机械设备,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4)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对因“三违现象”及操作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5)上岗前按规定着装,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
6)妥善保管、维护消防器材,并会正确使用。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0)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1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4、(1)“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管理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管理者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五同时”:指在制定计划、布置工作、检查、总结工作、评比工作时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二、《综合应急预案》
1、《综合应急预案》中明确指出,应急行动时,反应迅速、立即行动,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始终将抢救员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2、氨(NH3)是目前最广泛应用的中温制冷剂,氨蒸汽无色、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易溶于水。氨属有毒介质,毒性2级,对人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对上呼吸道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车间空气中氨的最高容许浓度为30 mg/m3,当氨蒸汽在空气中容积浓度达到0.5%~0.6%时人在其中停留半小时即可中毒。当空气中氨浓度达到15.7~27.4%时,遇明火可发生爆炸。
3、事故发生之后,事故发现第一人第一时间通过对讲机、电话等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启动报警装置并拨打电话(2972119)通知预警监控中心,简单扼要的说明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种类、大小,及有无人员被困、受伤等。
4、当事故发生时,为抢险救灾和抢救受害人员,尽职尽责、不怕牺牲,避免和减少公司财产损失和职工生命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000元以上奖励。
5、当事故发生时,有关人员擅离职守,导致事故后果扩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环境破坏或人员伤亡,情节较轻微的,给予1000以上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1、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伤害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死亡1人以上(包含)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以上(包含)的火灾、危化品泄漏、压力容器爆炸等事故。
3、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伤害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吸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4、工伤事故根据伤害程度划分为轻微人身伤害事故:损失工作日60日(包含)以内的;一般人身伤害事故(损失工作日在60~105(包含)日之间的);严重人身伤害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05日以上或者造成5-10级伤残的;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造成1~4级伤残的。
5、《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明确指出,工伤事故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非责任事故和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公司员工在所承担的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直接或间接导致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事故。轻微人身伤害事故中属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及其直接管理人员按照医疗费用的20%进行处罚,责任人及其直接管理人员按照4:6比例承担。一般人身伤害以上事故中属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及其上级管理人员按照医疗费用的20%进行处罚,事故责任人、班长、主任、厂长按照2:3:3:2的比例承担,管理人员层级不足时,剩余部分由现有管理人员分担。车间、班组如当月发生各类严重人身伤害事故的,扣罚主任、班长当月20%的工资;如当月发生各类重大人身事故的,扣罚厂长、主任、班长当月20%的工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责任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直接上级免职;间接上级(主任级)降级处理,一年内不得担任原管理岗位,同时调查组将根据事故原因确定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监管责任,主要责任承担事故罚款额的60%,次要责任承担罚款额的30%,监管责任承担罚款额的10%。
6、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伤害的,应认定为责任事故,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管理者的责任:
(1)违反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的。
(2)违反劳动纪律,擅离岗位的。
(3)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强行或越权作业的。
(4)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的。
(5)出现险情未立即报告或未积极采取措施的。
(6)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安全装置和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7)未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用具和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8)未按规定对新职工、转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的。
(9)个人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工作时粗心大意,注意力不集中的。
7、伤情还未痊愈,申请回家治疗或休养的,必须经医务室核实能够回家治疗,并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回家治疗或休养,如未经批准私自回家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阻挠、干扰对事故调查或不积极配合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编造事实或谎报医疗费用的,对当事人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其承担事故的一切损失。
8、工伤事故必须在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总部指定医院:半程医院、临沂人民医院、医务室、金锣医院),私自在其它医院治疗或拿药的不予报销医疗费用(说明:即未入保险的职工出现工伤后,公司予以承认的医院发票)。需转院做特殊治疗的,须出具医院证明,经过安全部同意后方可到其他医院治疗。
9、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于12小时内上报安全部,安全部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如超出该时限,对传报责任人及其上级管理人员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传报时间超过72小时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对传报责任人及其上级管理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10、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由安全部备案,公司医务室安排指定医院治疗,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公司全额报销,未经批准或未在指定医院治疗的,所有费用自理。自手术之日开始计算,再给予最长不超过60天的治疗期限。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我公司重点是液氯、液氨、强酸类、强碱类、强腐蚀剂类、杀菌剂类、杀虫剂类、有毒物质类、易燃易爆类、油墨、溶剂、乙炔、氧气等物质。
2、工作人员的直接上级负责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考核;危化品仓库应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上锁、双人运送、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
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不得改作它用;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入口做危险警告标识,同时应配备应急使用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与化学品直接接触岗位的员工,按工艺卡要求佩戴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4、化学品存放必须严格按化学品性质进行分类、分区标识安全存放。爆炸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对可以在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苫垫设施,以确保安全。

发表于 2016-8-2 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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