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忽然收到这么一封邮件,里面有个安培通知,看上去挺权威的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怕被骗啊
请各位同仁给个意见哈
中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文件 中安宣培〔2016〕06号 file:///C:/Users/zytx/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
关于举办提高企事业单位风险管控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事故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暨全国中级、高级《安全工程师》研修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十三五”规划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在安监总局党组会议上,总局领导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在抓根本、管长远上取得新成效。2016年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也把安全教育提到一个新高度。为帮助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知识和内容,本中心决定举办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暨全国中级、高级《安全工程师》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省、市、县政府安监局及基层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部门和应急办相关人员;企事业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冶金、危化品等行业企业及其所属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安全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各级工会领导及劳动保护监督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思路及要求;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及核心要求解析; 3、新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88号令; 4、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及要求解析; 5、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 6、生产型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相关知识; 7、职业病危害防治新技术;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相关法律责任解读; 9、国内外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介绍及理念解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6年08月09日-08月14日(09日报到) 西宁市 第二期:2016年08月16日-08月21日(16日报到) 长春市 第三期:2016年08月23日-08月28日(23日报到) 青岛市 第四期:2016年09月06日-09月11日(06日报到) 上海市 第五期:2016年09月20日-09月25日(20日报到) 银川市 第六期:2016年09月23日-09月28日(23日报到) 郑州市 第七期:2016年10月11日-10月16日(11日报到) 成都市 第八期: 2016年10月18日-10月23日(18日报到) 南京市 第九期:2016年10月25日-10月30日(25日报到) 长沙市 第十期:2016年11月08日-11月13日(08日报到) 深圳市 (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 四、考试、证书 1、考核:学员按照规定题型完成统一考试试卷,由专家评定成绩。 2、证书: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中级、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3、报到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4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备案用)。 五、费用、报名事宜 1、中级:2200元/人 高级:2800元/人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2、请各单位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邮件到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 3、联系人:张 强 手机:18618383668 13671288587 file:///C:/Users/zytx/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工程师 研修班 通知 file:///C:/Users/zytx/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3.gif抄 报:人事部 file:///C:/Users/zytx/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gif 本中心领导存档(2) 共印100份 附件: 《安全工程师》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安排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住宿申请:□标准间 [( )单住 ( )合住] □不安排 | 备注:1、申请证书等级:□中级 □高级 2、此表可复印,统一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可另外附表。 3、请注明参加培训的期次和地点,并详细填写上表后及时发送邮件至会务组,以便安排会务工作。 | | | | | | | |
联系人:张 强 手 机:1861838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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