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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科技兴安”战略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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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坚持“科技兴安”战略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5年5月3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01年以来,我市努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按照“预防为主”方针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在国家总局和省安监局的指导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改善和优化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的思路、方法和手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不断加强,危险源存在的隐患和缺陷得到有效治理,监管体系范围内的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回顾我市近四年来的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历程,我们对重大危险源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不断提高的过程。
  无锡市自古以来工商经济发达,是民族工业的发源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工业化发展迅速。2000年到2004年的五年间,无锡市地区生产总值从1200亿元跃至235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4.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411.86亿元增加到1088.88亿元,增长1.6倍,工业经济实现了质的飞跃;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每年的建筑施工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左右,这些都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特别是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迅速增加,安全监管对象日趋复杂,工作难度不断增大,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一是面广量大的安全生产监管对象与安监机构队伍薄弱的现状严重不相适应。全市共有工矿商贸企业6万余家,外来从业人员150余万人,而当时市、县两级安监机构只有80余人,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工作力不从心,鞭长莫及。二是国家对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和“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与传统的以事后查处为主的工作模式严重不相适应。安全生产的根本目的是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只有从源头抓起,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才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如果不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安全生产就永无宁日。三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与一些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状严重不相适应。安全监管表现在一般号召多、针对性措施少,会议部署多、重点监管少,一般检查多、隐患整改少的“三多三少”现象。一些企业,特别是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基础管理不规范,缺乏起码的监测监控手段,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四是现代化生产对安全技术的高要求与滞后的粗放型安全监管手段严重不相适应。如我市现有4400余家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有7.4万余台(套)在役特种设备,长江沿岸集中有1200万吨的危险化学品储存量。面对如此繁杂的监管对象,依靠传统的监管模式和方法,已难以正常履行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因此,如何既要提高面广量大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又要突出监管重点,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政府对重大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抗风险能力,已成为摆在政府及其安监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
  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认为,只有依靠安全科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从实际出发,从源头抓起,从基础入手,采取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监测预警手段,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才能对全市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心中有数,管理有序,监控有方,措施有力。为此,市政府决定从2001年开始,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建立起重大危险源监测手段现代化,监管重点网络化,管理机制规范化的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特别是2002年,《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为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更加坚定了我们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的信心。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系统,健全监控网络体系,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求,强化源头防范的必然选择;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健全监控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现实需要。
  二、积极探索,努力构建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
  思路明确了,关键在行动。几年来,我市采取政府大力推动、安监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调研先行,科研开发,全面普查,联网监控,规范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重点抓了四个环节:
  (一)加强领导,周密计划。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把它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了无锡市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并召开了动员会议,市政府领导与各地区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为推进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有序进行,市安监部门制订了整体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省、市政府加大了重大危险源监管经费投入,仅投放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上的直接费用,达到330万元。同时对监控系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协调解决,推动了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深入展开。
  (二)全面普查,建帐立档。危险源普查、申报、登记是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也是一项面广量大、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我们切实抓好危险源的普查。首先,在广泛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制订《重大危险源普查表》,明确危险源普查的范围和标准。其次,研制开发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生产管理电子台帐“二合一”的系统软件,对危险源普查数据实行网上申报和计算机处理。该系统软件经省级鉴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第三,对普查和监测监控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市共分级组织培训班110期,参加人员达5342人。第四,建立健全全市危险源数据库。2002年,全市11935家重点企业完成了普查;2003年,又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交通运输四大行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5307家企业进行了危险源数据更新;2004年,再次对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进行了数据核查和信息更新,全市危险源数据库日趋完善。
  (三)加快系统建设,建立监控网络。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是监管体系的核心,也是监管体系的技术保障。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中,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公开进行招投标,明确了建设要求,确保功能到位。首先,开发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软件,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对普查出的危险源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统计、分析与自动辨识。这一技术通过了国家安监总局的鉴定,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荐使用技术之一。通过辨识和分级,全市共有一级危险源164个,分布在100家企业;二级危险源253个,分布在179家企业;三级危险源716个,分布在313家企业。其次,建立了全市安全生产GIS地理信息系统,能自动选择救护、消防最佳线路,提高了应急救援和快速反应能力。第三,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在市安监局建成无锡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局域网系统,建立了与二市(县)、七区及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平台,整合各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的信息资源,初步建立起了纵向联网,横向联动,信息互通,运转高效的监测预警网络。第四,推广信息化实时监控。在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开展了对重点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实时监测试点和对长途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GPS行车实时监测试点,实现了对京杭大运河视频监控。从而为实现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预警提供了可靠手段,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提供了技术保障,也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健全制度,规范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危险源监管的政策规定,近年来,我市相继制定了《重大危险源普查表》、《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无锡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无锡市重大危险源现场评价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规定,明确了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对重大危险源的申报与认定、信息更新、监测预警、监督管理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促进了对重大危险源的规范化管理。
  三、发挥作用,不断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水平
  通过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推动了全市安全管理在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轨道上取得了初步进展:
  一是重大危险源监管机制初步形成。几年来,通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和监测、监管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主体责任,一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和监控状态受到监测监管,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政府高度重视、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体负责、现场实时监控”的重大危险源监管机制初步形成。
  二是重大危险源监管科技手段不断强化。一个以重大危险源各类数据定期更新为基础,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实时监控预警为手段,以逐步实现所有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测预警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了统一的信息监管和监测预警平台。
  三是重大事故预防机制初步建立。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是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申报和辨识认定的过程,也是发现、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过程,结合分级监督管理,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重大危险源实现闭环控制。如2004年全市30处挂牌隐患全部得到整改。
  四是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逐步规范。通过强化危险源普查工作,许多企业积极使用管理软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电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逐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呈现逐年好转的态势,亿元GDP死亡率,从2001年的0.61人,降到2002年的0.50人,至2003年和2004年的0.41人、0.35人,连续三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今年以来,继续保持了“双下降”态势。
  四、几点体会和建议
  回顾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
  第一,坚持“科技兴安”战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的根本方向。重大危险源分布面广,种类繁多,需要监测监管内容各不相同,使用传统手段,势必事倍功半。只有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才能有效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几年来的工作,使我们摸清了底数,发现了隐患,促进了整改,强化了监管,增强了信心,也尝到了甜头。我们认为,这是安监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行动和重要措施。
  第二,建立规章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的重要保证。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必须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几年来,我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了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规范化。
  第三,整合资源,各方联动,是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我们充分发挥交通、质监、海事、公安、消防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正确处理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关系,初步建立了各方密切配合,信息资源共享,运转灵敏高效的监管机制,形成强化安全监管的合力。
  第四,落实企业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的基本前提。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我们通过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强化监控,促进了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
  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技术标准。国家公布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0),只是规定了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物质和有毒物质等4类共142种物质,对其他物质或行业危险源辨识缺乏标准依据;且在此标准中只是给定了某些物质临界量的概念,但如何进行评价分级,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建议国家尽快予以完善。
  (二)进一步健全配套性法规,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尽管《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为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尚未出台,如何落实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监管中的主体责任,如何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的行政执法等配套性法规尚不完备。建议尽快健全和完善。
  (三)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监管经费的投入,建议国家明确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与更新以及日常的运行与维护,用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重大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系统、重大危险源运行监测预警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系统、应急预案数据库及模拟处置系统、多路数字录放及语音合成报警系统、移动指挥信息支持系统及相关资料数据库的作用,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
  (二)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数据的核查和信息更新。确保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各类信息的真实、准确。
  (三)组织专家对现场进行评价。成立专家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危险源辨识的理论结果,逐项逐个进行现场评价,按照现场评价标准和办法,确定危险源等级,并按确定的等级实施规范管理。
  (四)实现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与预警。在经过试点的基础上,在重大危险源单位逐步建立以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远程监督、自动报警为主要内容的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无锡市重大危险源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对现有规定根据实际运作情况,不断总结、调整和完善,然后以地方性立法的形式,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以及隐患治理的职责,做到职责明确,监管严密,反应灵敏,运作规范。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市虽然在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只是开了个头,破了个题,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城市相比还有很多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扎实工作,进一步把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引向深入,力争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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