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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同志在山西下井检查
7月19日至22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宋元明率安全监管总局第八督导组对山西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汛期安全生产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工作。督导组听取了山西省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忻州、朔州两市和保德、河曲、平鲁、朔城等县(区)以及神华集团神东公司保德煤矿、山西省朔州市后安煤矿、中煤集团平朔公司井工一号井、安家岭露天煤矿、华电集团茂华万通源煤矿等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召开了部分央企煤矿负责人座谈会。宋元明指出,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安全防范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有力,取得较好成效,但部分地方和企业也存在隐患排查治理不细致不深入、防汛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宋元明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7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当前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守土有责、敢于担当,确保人民生命安全。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汛期风险防控,认真组织防洪防汛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治理,对于短期内难以有效治理的,必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特别是煤矿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面做好“雨季三防”工作,遇有灾害性天气坚决执行停产撤人制度。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体系,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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