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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不礼让斑马线 两小时16名司机收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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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烟台:不礼让斑马线 两小时16名司机收到罚单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8-31 15:36:00   作者:






交通志愿者劝解机动车驾驶员礼让斑马线
交警开展整治执法活动
  大众网烟台8月31日讯 (记者 杨瑞远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为了引导驾驶员主动礼让行人,进一步提升平安烟台、和谐烟台、文明烟台良好形象,近日,烟台交警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整治活动。8月31日,大众网记者在烟台市区南大街和青年南路交叉口看到,短短两小时共有16名驾驶员因没有“礼让斑马线”而收到罚单。
  8月31日上午9点半,市民慕春霖在步行经过市区南大街和青年南路交叉口斑马线时,经过的车辆都主动在斑马线外停下来,给她让出了一条平安畅通的道路。慕春霖说:“车主动停下来,人就能顺利过马路,既安全又文明。”
  然而,上午10点左右,就在过往车辆主动避让行人的过程中,一辆白色哈弗私家车却作出不文明的举动——途经路口斑马线时,未减速礼让行人被拦下。在被现场交警告知拦停原因后,司机王先生解释称自己是一时疏忽没有注意到斑马线,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执勤民警随后对其作出罚款50元、扣3分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也是当天烟台市交警部门对该交通违法行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15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在拐弯时,也因为没有停车礼让行人,被执勤民警拦住。据司机孙先生介绍,他从1985年就开始开车,但就是这样一位老司机却行至斑马线时未做到礼让行人,由于思想观念的疏忽,没有意识到自己竟违法了。民警对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开出罚单。
交警正在处理未能礼让斑马线的驾驶员
短短两小时内就有16名驾驶员因没有“礼让斑马线”而收到罚单
  据烟台市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机动车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都将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执勤一上午,也提升了自己礼让斑马线的意识。”交通志愿者刘先生说,相信随着礼让斑马线活动的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会成为交通参与者的共识,烟台将会更加和谐、文明。
  “行人走在斑马线上,机动车不但不让行而且争道强行加速通过,司机的这种不礼让行为已触犯法律。”烟台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罚款扣分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让广大驾驶员提高意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在南大街和青年南路交叉口,短短两个小时内,先后有16辆机动车因未礼让行人被处罚。下一步,烟台市交警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行动,处罚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相关链接:如何界定机动车是否在斑马线前礼让?
  根据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规定,行人和机动车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都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遇行人过马路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正前方或者相邻车行道范围,则机动车将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司机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而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可对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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