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是超高层建筑中专供发生火灾时人员临时避难使用的楼层。 一、避难层 1.避难层的设置条件及避难人员面积指标 (1)设置条件。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2)面积指标。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可按5人/㎡计算。 2.避难层的设置数量根据目前国内主要配备的50m高云梯车的操作要求,规范规定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 3.避难层的防火构造要求 (1)为保证避难层具有较长时间抵抗火烧的能力,避难层的楼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2)为保证避难层下部楼层起火时不致使避难层地面温度过高,在楼板上宜设隔热层。 (3)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避难层内的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在设计时应注意,各种设备、管道竖井应集中布置,分隔成间,既方便设备的维护管理,又可使避难层的面积完整。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排烟管道应集中布置,并采用防火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4.避难层的安全疏散为保证避难层在建筑物起火时能正常发挥作用,避难层应至少有两个不同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其上下层应错位或断开布置。 5、为了保障人员安全,消除或减轻人们的恐惧心理,在避难层应设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除避难间外,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防电梯是供消防人员灭火和救援使用的设施,在避难层必须停靠;而普通电梯因不能阻挡烟气进入,则严禁在避难层开设电梯门。 6.灭火设施为了扑救超高层建筑及避难层的火灾,在避难层应配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设备避难层在火灾时停留为数众多的避难者,为了及时和防灾中心及地面消防部门互通信息,避难层应设有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二、避难间 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大家可以关注微信“消防考试在线(微信号: hjseduxf)”。获取更多消防工程师信息尽在慧嘉森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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