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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0月14日,应急处和执法监察总队共对海淀、大兴、房山和密云等区的41家企业开展了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针对这些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份,并对8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已对6家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总计12万元。检查中发现这些企业普遍存在应急组织体系不健全、应急演练工作不到位、应急救援队伍不专业等方面问题。其中,比较突出是企业应急演练工作,个别企业未能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少数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材料不全,仅能提供部分演练照片,缺少企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等基础性材料;多数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工作流于形式,未就预案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对演练的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应急管理专项执法工作,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应急管理人员切实认识到:应急演练工作首先要做的是转变认识,认识到应急演练不是演戏、不是任务、不是过场,而是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提高能力的唯一途径;其次要注重实效,应急演练不能异化为消防培训,而要强化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提高分级响应的合理性和现场处置的科学性;再次要量体裁衣,围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科学设置事故情景,合理确定演练方式,有序推进演练实施;最后要及时总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下一步,市安全监管局应急处和执法监察总队按计划、按程序,紧张有序、及时高效完成应急管理专项执法工作。 (应急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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