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1)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观点
大多数伤亡事故都是因为过剩的能量,或干扰人体与外界正常能量交换的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而引起的。这种过量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释放,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即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使得能量或危险物质失去了控制,是能量或危险物质释放的导火线。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能量一般分为势能、动能、化学能、电能、原子能、辐射能、声能、生物能等。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可以通过技术改进来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通过教育、训练来提高职工识别危险的能力;通过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来避免伤害。
(2)防止事故屏蔽措施
(A)用安全的能源代替不安全的能源(如:用液动扳手代替电动扳手等);
(B)限制能量(如:容器的安全阀等);
(C)防止能量积蓄(如: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等);
(D)缓慢地释放能量(如:减压装置等);
(E)设置屏蔽措施(如:设置安全围栏,安全网等);
(F)在时间或空间上把能量与人隔离(如:将无损探伤安排在大部分施工人员下班后的中午或夜晚进行等);
(G)信息形式屏蔽(如:挂安全警告牌等)。
二、轨迹交叉论
(1)轨迹交叉理论观点
一起事故的发生,除了人的不安全行为之外,一定存在着某种物的不安全状态,只有两种因素同时出现,才能发生事故。轨迹交叉论认为,在事故发展进程中人的因素的运动轨迹与物的因素的运动轨迹的交点,就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和空间。或者说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于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两者相遇,则在此时间、空间发生事故。
(2)人的因素运动轨迹
(A)遗传、社会环境或管理缺陷;
(B)由(A)原因造成心理上、生理上的弱点,安全意识低下,缺乏知识和技能;
(C)人的不安全行为。
(3)物的因素运动轨迹
(A)设计、制造缺陷;
(B)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潜在的故障,毛病;
(C)物的不安全状态。
(4)实际运用的意义
作为一种事故致因理论,强调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事故致因中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按照该理论,可以通过避免人与物两种状态同时出现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