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11月8日至9日 在上海召开。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孟建柱同志和郭声琨同志批示要求,落实全国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部署,创新理念方法,扩大社会参与,推进依法治理,深化科技应用,坚持安全与畅通并重,全面提升道路交通 治理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在会上致辞,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汉民、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李逸平出 席,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白少康介绍了上海市持续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工作情况。 黄明回顾了30年来道路交通发展历程。他指出,1986年10月国务院决定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由公安机关负责城乡道路交通统一管理,到现在已30年。这期间,我国道路交通快速发展,1986年到2015年,全国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分别增长了3。75倍、33倍、26倍,截至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8亿辆,其中汽车为1。9亿辆,驾驶人达到3。5亿人,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汽车增速、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均居世界第一。在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以及交通流量持续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呈现“双下降”态势,尤其是重特大事故下降明显,由1996年的80起下降到2015年的12起。这些成绩来之不易,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总体处于机动化发展期,这是一个艰难的爬坡期,一点不能松懈,一点不能松劲,尤其要警惕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道路交通事故分散多元的风险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出现逆转的风险。 黄明强调,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要立足防风险、防反弹,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充分依靠社会、法治和科技的力量,坚持创新理念、协同共治,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理,坚持信息引领、科技支撑,采取有效举措,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稳中有降。要 健全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打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针对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车辆安全 性能不高、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危害严重等问题,强化全环节、全过程监管。要发挥信用体系作用,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要用好保险行业协会、企业、农村基层组织等多方面力量,注重问计于民,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 方式破解难题、提升执法管控效能,善于通过立法应对新生问题、通过修法解决紧迫问题、通过标准解决基础问题,树立执法权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 刑事执法衔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守法、提升素质。要深化科技应用,强化信息互联互通,深度分析挖掘数据应用,实行网上网下结合,狠抓勤务运行机 制改革,主动运用先进技术提升车辆安全性能、丰富执法管理手段、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黄明指出,目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市规模急剧扩张、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小汽车爆发式增长,城市交通拥堵成为常态,面对城市发展新形势、城市工作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与时俱进、统筹协调,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努力创造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交通环境。公 安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责,当好政府参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打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要狠抓秩序 管理,以良好秩序保障交通畅通。要学习工匠精神,以精细管理挖掘巨大潜力,不断优化交通设施、交通组织和城市路网,推进城市交通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 细化。要加强统筹协调,以系统思维推动供需平衡,推动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构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重视解决城市停车问题。
黄明强调,各地要建设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过硬交警队伍,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细化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继续深化公安交管改革,坚定不移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12月1日,公安部将在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试点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同步试点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明年适时推出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等改革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推出新的便民惠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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