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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汽车吊操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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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目录,汽车吊不属于特种设备,相应的操作人员也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不需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但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的通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请教各位大神,现在汽车吊操作司机应该如何管理?谢谢!
发表于 2016-11-25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汽车吊司机:质量监督局发汽车吊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人员:信号工和司索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汽车吊: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出厂超过一年)。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汽车吊司机和信号工及司索工本人亲自签名和的交底场景照片。
发表于 2017-1-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不属于特种设备,不需取证
发表于 2017-5-17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起重吊装超过30吨,应该有专项方案且经过专家评审。。。。
发表于 2017-6-7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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