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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yuctkay

好消息!注安证被人社部纳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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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7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2-27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12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系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强调,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的热潮,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
发表于 2016-12-2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好消息
发表于 2017-1-1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准入资格。
发表于 2017-1-14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重视从个人收入提升开始,从单位重视注安证开始
发表于 2017-1-20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20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2-2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发表于 2017-2-4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吧
发表于 2017-2-4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O(∩_∩)O~
发表于 2017-2-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2-13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知识,感谢!
发表于 2017-2-1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总局意见注安应该是水平评价类(职称),真是奇葩。
发表于 2017-2-1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总局意见注安应该是水平评价类(职称),真是奇葩。
发表于 2017-2-1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更滑
发表于 2017-2-16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非常好啊
发表于 2017-2-20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个好消息
发表于 2017-2-20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对于注安是好消息,但是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去执行。
发表于 2017-2-2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要努力考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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