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行中维修和保养。 4、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J46-88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材料和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JGJ130-2001、J84-2001的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9、严禁 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带钉易滑的鞋。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