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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链轮和飞轮等危险部件,都要安设防护装置;冲压机、碾压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份,应有安全装置。
2 机器的转动磨擦部份,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加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机注油。
3 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体迁移运行中的设备(移动式的专用设备除外)及随意触摸运行中设备的危险部件。
4 安装、拆洗及修理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牌子,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并应有防止机械转动部份自重或外力作用而自行移动的措施。
5 擦洗机器时不能用含铅汽油或天那水等易挥发、易燃的溶剂。
6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准强行使用有缺陷的设备和工具。
7 设备的开关应设在能看清设备及周围环境的处所,否则应在起动装置旁边设置音响信号,在发出工作信号联络无异常反应方可起动。
8 距离较长的联动设备或在无法看清设备及周围的情况下,除设置信号联络外,还应在该设备的起动装置附近加装停止按钮,停止按钮的距离一般不大于2.5.
9 发生强烈而连续噪音的设备,应尽可能设有消音设备或设在单独工作房;对散放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格密闭,必要时应安装通风、吸尘净化装置。
10 起重设备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制动装置、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等。
简易升降机不准载人。并必须安装联锁的安全门和电开关。
11 起重设备的各受力部件及安全装置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合乎安全要求。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臂下停留及通过。
12 各种机电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必须指定专人管理,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操纵、装拆或者维修。
13 各种安全设施,不能擅自拆除、搬迁或作他用,并要经常检查,保证其完好合格。未经允许,不能动用他人的安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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