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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焊一般安全要求
1、焊工应经培训熟练掌握焊接技术和安全用电常识,方可上岗服务业,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3、严禁使用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4、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和审查方可进行。
5、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6、禁止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进行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用围屏或石棉布隔开)。
7、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作业。但是风力在5级以下三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溅落引起火灾。
8、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工作时,应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6、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10、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种留下。
11、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的最高阶梯上进行焊接工作。
12、在密闭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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