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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工作程序
1. 目的
本程序为调查工作中的危害,确定是否需要书面程序提供指导原则,并提出充分的措施防范工作危害发生。
2. 通则
在操作及维修中,存在一些没有书面程序的工作。此类工作可能不需特别的书面防范程序即可完成。但是,有一些非常规工作需要经过详细调查,并写出特定程序来帮助安全地执行工作。而同一工作程序的重复使用将成为制定该工作标准常规程序的依据。
3. 定义
非常规工作的定义是:无书面程序且被认为不属常规工作范围的工作。此外,该工作有可能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因素:
(一) 第一次进行的任务
(二) 需要多个部门员工参与
(三) 涉及到被堵塞的设备
(四) 手工运输设备或物料
(五) 热物质或腐蚀性物质
(六) 测试表中未包括的非常规测试如果工作中涉及以上一项或多项因素,则应考虑使用特工作程序。
4. 程序
4.1. 在非常规性工作中,所有相关员工均应讨论将要实施的工作细节,而且特别注意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4.2. 如果需要的话,无论轮班或白班、生产部门、维修部门、技术部门及安全专员的人员应参与讨论。
4.3. 可以使用“非常规工作程序检查表”作为指导,对照相关条款逐条审查,直至制定安全的工作程序。工作区域保留一份程序,并备份至部门负责人与安全专员。
4.4. 工作结束后,审查程序以确定是否还有能改善之处,该程序是否应该成为区域标准程序。
5. 责任
5.1. 主管对以下负责:
5.1.1. 确定是否需要使用本非常规工作程序。
5.1.2. 主持会议讨论。
5.1.3. 编写程序。
5.1.4. 做必要的后续工作。
5.1.5. 模拟工作步骤确认程序充分恰当。
5.2. 从事工作的员工应负责:
5.2.1. 自身的安全。
5.2.2. 如果主管未意识到需要该程序,应向其提出应遵守本程序。
5.2.3. 参与讨论。
5.2.4. 依据书面程序执行此非常规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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