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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全员有“五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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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洪福

近日笔者通过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的机会,与各项目部的安全员交谈,并且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安全员的心理状态,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安全隐患的整改,通过安全员反应的情况,我归纳为基层安全员有五盼:

一盼提高安全员的待遇。项目部安全员们认为安全员岗位责任大,发生事故就要被罚款,目前大多数项目部没人愿意担当安全员。因此给我们建筑高危行业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盼安全员应有的权利。分包(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责任没有明确划分,安全管理执行力度严重受挫。由于工程的分包,劳务作业人员对安全员纠正违章作业置之不理,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纠正违章的措施得不到落实。

三盼安全员应有作为。项目部安全员工作思想消极,主动性、大胆性不能充分发挥,安全员的岗位无所作为,因此不安心于安全管理工作。

四盼安全管理工作能得到项目经理的支持。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普遍存在。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为了抢进度,抓工期,对安全员日常查处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的整改,往往这种忽视会引发安全事故。什么都是安全第一,很重视,可运行起来却恰恰又是安全底一。不见到事故不预防,甚至事故发生了也草草应付。难道失去的真与您无关?   

沉睡的人们,醒醒吧!救人一命还胜造七级浮屠呢,就不用说不负责任的去丢人一命了,负起该付的责任来,至少您心里会舒坦些吧?

五盼三类人员能够亲自参加每年的安全在教育培训班。由于施工工艺的技术进步,加之工期紧,很多的项目都在冬季施工,冬闲变冬忙,致使相当一部分三类人员安全在教育没有机会参加,这些三类人员对新的法律法规不能及时的掌握,因此在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安全工作的管理滞后。安全产生措施的费用落实不到位,现场的安全设施离标准的要求相差太远,导致事故发生。

笔者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大幅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额和重特大事故企业负责人终身不用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几条建议:

1强化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制度。

2、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四到位。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强化三类人员安全培训。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4、切实加大安全实施投入。

5、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没有预防措施不放过  3)、责任人没受到处分不放过    4)、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

6、为了政令畅通,安全员可作为公司的派出机构。适当提高安全员的待遇。

7、分包(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责任没有明确划分,安全管理执行力度严重受挫。劳务作业人员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纠正违章的要求置之不理,现场的安全防护和纠正违章的措施得不到落实。

8、为了风险共担,所分包的子项工程要与承包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给承包方施加安全管理的压力。一旦事故发生,按照责任分担事故费用,从而有效的加强安全管理和降低项目管理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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