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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发生安全事故 1小时内必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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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设领域发生安全事故 1小时内必须上报

2010-11-30 9:11:21 【您是本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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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建设领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间较迟的现状,市城建委近日出台《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需在1小时内上报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据介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规定》强调,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告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报告,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以文字材料上报。
发表于 2010-11-30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解啦。
发表于 2010-12-1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发表于 2010-12-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该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的时限是1小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事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的时限,是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该市的要求,比国家更严。
发表于 2010-12-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该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的时限是1小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事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的时限,是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该市的要求,比国家更严。
发表于 2010-12-17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上报,严禁瞒报。
发表于 2010-12-1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了,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对企业、对社会、对受害者个人。

直至今日,并没有看到专业化的安全事故信息披露和深入分析,几乎各类事故都仍然在重复地发生,那么,报-不报的差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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