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kgy
发表于 2011-1-21 08:46
注安条例讨论稿提出设一、二级注安师,可现在国家开始考助理安全工程师了,应该说,总局一直在变,我们已经找不到它变化的轨迹了,糊涂!
LMZMD
发表于 2011-1-23 14:36
找个律师吧。估计难度相当于告中石油行业垄断
ruk丁米
发表于 2011-2-11 15:36
说的好阿,说的好
未来
[email protected]
发表于 2011-2-18 14:56
好呀,真是厉害
ligang830121
发表于 2011-5-5 13:27
15楼的如何界定初、中、高级注册安全师?
jzgyxd
发表于 2011-5-6 08:52
说得好,支持一下。
jinkgy
发表于 2011-5-6 17:08
应该说,设注安的想法是很好的,只是开始了以后,总局的一些领导不知怎么弄了,或者说有的部门不甩他,只能这样糊弄着了。如果不再拿出台《条例》和合并做点文章,又怕大家说总局不作为了。
替总局的领导们觉得累啊,不容易!!!
魏鸿博
发表于 2011-5-25 16:05
第一天注册,这里见到汉五弟,还不错挺亲切
xqdsszh
发表于 2011-6-1 10:23
:victory:
wyh7696
发表于 2011-6-9 11:09
说白了搞注安只是某些领导的升迁政绩工程,既然已升迁,政绩工程也就算搞完了,考个证也就是自己对自己认可一下,别等了各位,该干啥干啥去。
七棵树
发表于 2011-6-10 08:47
http://bbs.hcbbs.com/?fromuid=641336
ygl658
发表于 2011-6-10 08:51
估计以后会越来越难考试了,先抓紧时间考个证。
政委
发表于 2011-6-16 11:42
一个字——好
dingrubin1963
发表于 2011-6-16 13:41
有总比没有的好!但是你也不要太当回事,该干啥还干啥,一步登天不可能,还是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更实在!
9月3日
发表于 2011-6-29 15:54
是啊,现实很残酷。先考过再说。。。
wxw100
发表于 2011-8-18 16:47
忽悠,接着忽悠!
wh110
发表于 2011-10-12 20:05
至少在目前我认为它是一个美丽的传说!
wxw100
发表于 2011-10-17 14:43
无限想象,无限荣光!
格斗沙皇
发表于 2011-11-12 12:24
文章写的好。
dingrubin1963
发表于 2011-11-12 14:08
强烈支持楼上对《注安条例》的修改意见,注安政策必须与职称挂钩,设置高级注安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