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in1976 发表于 2011-9-20 10:50
合并好,注安的权利就更大了,更会被人所重视。安康小子 发表于 2011-9-20 17:35
赞成合并,应该说注安所需的知识面比安评更广些,但安评的一些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注安有待学习。不解释 发表于 2011-9-20 22:12
天下大事.wh110 发表于 2011-9-28 16:14
知识全面一点是更有积极意义的。wh110 发表于 2011-11-8 20:28
合并便于管理。wh110 发表于 2011-11-21 20:26
应该合并的,但要把注安分成几个具体的行业“模块”,这样才有针对性。hnyylj885 发表于 2012-2-21 14:48
注安和安评合并,双赢!新注安师 发表于 2012-2-21 15:00
本来就是重复设置石草 发表于 2014-1-9 15:51
合了最好,方便工作石草 发表于 2014-1-9 15:55
曙光在前头注安人 发表于 2016-2-17 10:05
合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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